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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同政府和國際性救援機構發出的賑災呼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二○○九至一○年度從賑災基金撥款九千八百九十一萬元,為香港以外發生災害地方的災民提供緊急救援。
賑災基金上年度透過六間救援機構,撥款資助十九個救援計劃以賑濟災民。這六間機構包括愛德基金會、中國福音事工促進會有限公司、施達基金會、救世軍、樂施會和香港世界宣明會。另外,基金亦批出一宗五千萬元的撥款,通過中華旅行社,予台灣當局賑濟受颱風莫拉克影響的災民。
各救援計劃的細節如下:
* 在去年六月,基金批出四筆款項合共五百三十萬元援助孟加拉及印度受風災影響的災民。
* 在去年七月,基金撥出三筆款項合共七百零九萬元,以賑濟內地廣西、貴州、湖南及江西受水災影響的災民。另外,基金批出一筆二百零九萬元的款項,援助雲南受地震影響的災民。
* 在去年八月,基金撥出兩筆款項合共五千五百萬元,以賑濟台灣受風災影響的災民。
* 在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間,基金批出四筆款項合共一千零十二萬元,援助菲律賓受風災影響的災民,以及兩筆款項合共五百四十一萬元,援助印尼受地震影響的災民。
* 今年一月至三月期間,基金撥出一筆八百萬元的款項,以賑濟海地地震災民;一筆二百萬元的款項,以賑濟智利地震災民;一筆二百五十萬元的款項,以賑濟新疆雪災災民;和一筆一百四十萬元的款項,以賑濟廣西及雲南的旱災災民。
所有受資助的救援機構必須於完成每項救援計劃後,就撥款的用途向特區政府提交評估報告及經審核的帳目。
賑災基金的運作由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行政署負責,基金為特區政府提供有效的渠道,當在香港以外的地方發生災難時,對國際間的人道援助要求作出迅速的回應。
特區政府在賑災基金成立時,注資五千萬元,並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時撥款以維持基金的結餘至五千萬元。如有需要,政府也會在財政年度內,因應救援的需要,以及基金的結餘及承擔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
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負責就賑災基金撥款政策及行事方式向政府提供意見,建議批予指定機構的具體撥款額及監察獲撥款機構使用撥款的情況。
委員會主席為政務司司長,成員包括張炳良教授、葉維義、梁劉柔芬、黃成智、羅仲榮、顧爾言、張郁德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
完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