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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醫務委員會的執業資格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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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潘佩璆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醫務委員會(委員會)表示,除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委員會註冊以獲取執業醫生資格的醫科畢業生,必須通過委員會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須於認可的醫院或醫療機構完成一段註冊前的駐院實習及評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參加執業資格試的考生人數,當中通過該執業資格試的人數為何;

(二)過去三年,每年參加及通過執業資格試的考生主要在哪五個國家或地區完成醫科本科教育,以及其佔考生總數的百分比(按附表一列出);及

(三)過去三年,每年參加及通過執業資格試的考生當中,屬內地大學醫科畢業生及已在內地取得執業資格的醫生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按附表二列出)?

答覆:

主席:

  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是根據《醫生註冊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獲權力處理本港執業醫生的註冊及紀律規管事宜。醫委會其中一個主要職能是負責籌辦及舉行非本地醫科畢業生的執業資格試。

  除香港中文大學及香港大學的醫科畢業生外,凡有意向醫委會註冊以獲取執業資格的人士,不論他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是否已取得執業資格,必須參加醫委會的執業資格試及在香港完成為期十二個月的駐院實習訓練,才可在香港註冊成為醫生。此等人士必須符合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第7A條所列出的要求方可應考。其中第(1)(b)(i)條說明參加人士須使醫委會信納在他提出申請時,他已圓滿地完成不少於五年屬醫委會批准類型的全時間醫學訓練,並是醫委會接納的醫學資格的持有人。

  醫委會舉辦執業資格試的目的,是要確保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醫學訓練而有意在香港註冊成為醫生的人士,亦具備與本港醫科畢業生同等的專業水平,以保障本港醫療服務水平及公眾健康。醫委會在主辦執業資格試時,會確保其水準與香港兩所醫學院的畢業生的評核標準一致,而考試試題亦由兩所醫學院委任的教學人員負責草擬,並由醫委會執照組轄下的考試小組審核。

  執業資格試每年在香港舉辦一次,包括三個部分,即專業知識考試(第一部分)、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第二部分)及臨床考試(第三部分)。考生須在第一及第二部分考試取得合格成績或獲豁免考試,才可報考第三部分考試。考生須在全部三個部分的測試取得合格成績,方被視為通過執業資格試。第一部分考試的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五年。考生必須在這有效期內通過其餘部分的考試,否則該第一部分考試的合格成績將會失效。第二部分的合格成績不設有效期限。

  現回答問題各部分如下:

(一)去年報考執業資格試各部分的人數及通過考試的人數載列於附表三。

(二)在二○○七至二○○九年報考執業資格試各部分的人數與及格的人數(按接受醫科教育的國家/地區劃分的最高五位)分別如下:

  第一部分:專業知識考試載列於附表四。

  第二部分:醫學英語技能水平測驗載列於附表五。

  第三部分:臨床考試載列於附表六。

(三)過去三年內地醫科畢業生參加及通過執業資格試的人數載於答覆(二)。由於依據《醫生註冊條例》舉辦的執業資格試並無規定考生須先取得香港以外的醫生執業資格,醫委會並沒有蒐集考生是否在執業資格試前已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包括內地)取得執業資格的資料。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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