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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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今日(六月二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十三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
「曙光行動」於今日早上五時至下午六時進行,共搜查了十八個目標地點,包括酒樓、餐廳、大排檔、垃圾場等,在行動中,入境處共拘捕了十三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涉案僱主。被捕的十三名非法勞工為十一男兩女,年齡介乎二十二至五十六歲。其中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則涉嫌曾管有懷疑偽造的香港身份證。
入境處發言人稱:「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亦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完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