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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為殘疾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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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成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有團體向本人反映,現時政府向殘疾人士提供的服務並不足夠,包括提供持續教育機會、就業扶助、庇護工場名額及對家居照顧者的支援等。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智障人士在完成特殊學校課程後能夠繼續就學;因沒有經濟資助(例如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相關的貸款計劃)而未能接受持續教育的智障人士數目,以及他們未能獲得資助的原因為何;有沒有專為智障人士而設的資助計劃;每年智障人士經勞工處展能就業科協助而成功就業的個案有多少宗;其他求助人未能成功就業的原因為何;

(二)目前全港庇護工場提供的就業名額有多少個,以及平均輪候時間為何;過去五年,政府為嚴重肢體傷殘人士提供了多少個庇護工場名額及現時的輪候人數為何;新的日間展能中心(包括九龍西)的設立時間表為何;及

(三)過去五年,每年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殘疾人士家長/親屬資源中心及殘疾人士社區支援計劃的服務使用者當中,智障人士照顧者所佔的百分比,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香港康復政策的整體目標是透過推行全面而有效的措施,發展殘疾人士的體能、智能及融入社會的能力,讓殘疾人士無論在社交生活和個人成長方面均能全面參與和享有平等機會。我們會繼續按2007香港康復計劃所訂的方向,為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提供適切服務和支援。就黃成智議員有關為殘疾人士提供持續教育、就業和職業康復以及照顧者的社區支援等方面的提問,現分項回答如下:

(一)政府提供特殊教育的政策目標,是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提供適切的學習環境,支援他們接受教育,以幫助他們充分發展潛能,增強獨立生活和適應的能力,使他們能夠融入社會。智障兒童學校的學生在完成學校提供的課程後,會根據其能力、特定需要、性向和興趣,選擇其他學習/培訓機會或接受康復服務。根據教育局從智障兒童學校收集的資料顯示,過去五年,智障兒童學校的離校生當中,每年平均約有45%接受職業培訓,其中大部分到職業訓練局的技能訓練中心及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的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接受培訓,小部分到職業訓練局的卓越培訓發展中心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接受培訓。接受這些培訓的智障學童人數載於附件。其餘的離校生主要在社署資助的庇護工場/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展能中心及殘疾人士院舍接受職業康復、日間訓練、住宿照顧等服務。

  智障兒童學校離校生如修讀的課程是學生資助辦事處管理的資助計劃下所涵蓋的課程,並符合相關資格,均可獲得資助。雖然學生資助辦事處轄下並無專為智障人士而設的資助計劃,但所有學生(包括智障人士)若符合學生資助辦事處相關資助計劃的資格,均可獲得資助。政府並無因未能獲得學生資助而未能接受持續教育的智障人士數目及其原因的紀錄。

  就勞工處為殘疾求職者(包括智障求職者)提供的協助方面,在過去五年,該處的展能就業科平均每年登記的智障求職者約730名,成功就業的個案有670宗;以二○○九年為例,該科登記的智障求職者為696名,成功就業的個案則有673宗。根據展能就業科的經驗,智障求職者的求職申請是否成功,視乎個案的個別情況,並且受多項因素影響,例如求職者的經驗、技能水平、面試時的表現及自信心以及其他求職者的競爭等。有見及此,為了加強殘疾求職者(包括智障求職者)的競爭力,展能就業科透過職前培訓,協助他們掌握求職策略、面試技巧及人際關係/溝通技巧等。另外,為提升殘疾求職者的就業機會,展能就業科會協助他們掌握最新的勞動市場資訊,並加強向僱主宣傳聘用殘疾人士的訊息。為此,展能就業科自二○○五年起推行「就業展才能計劃」,透過向僱主發放工資津貼,鼓勵僱主試用殘疾人士。

(二)在就業銜接方面,政府有關部門及機構致力為殘疾人士(包括智障人士)提供一系列的職業康復、訓練及就業服務,協助他們獲取切合市場需要的工作技能,並覓得與他們能力相符的合適工作。除勞工處為殘疾求職者提供就業服務外,職業訓練局轄下三間技能訓練中心,會為十五歲或以上被評估為有公開就業能力的殘疾人士提供免費的全日制職業技能訓練課程。此外,僱員再培訓局亦為十五歲或以上及具副學位或以下學歷的殘疾人士提供再培訓課程,這些課程費用全免,並設有培訓津貼。社署亦為殘疾人士提供免費日間訓練及職業康復服務,以協助改善其社會適應能力、提升他們的社交技巧和職業技能。凡十五歲或以上的殘疾人士均可透過學校社工、醫務社工、家庭服務社工或康復服務單位的職員轉介,申請合適的服務。

  社署為殘疾人士提供各類職業康復服務,當中包括在庇護工場接受職業康復訓練,旨在為尚未能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提供特別設計的工作環境,以進行適當的職業訓練,讓他們從中學習如何適應一般的工作要求,發展社交技巧和人際關係,為日後投身輔助或公開就業作好準備。

  截至二○一○年三月,社署共提供5,133個庇護工場的服務名額。社署亦會在二○一○至一一年增設420個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名額,為殘疾人士提供一站式的服務,當中包括庇護工場服務及輔助就業服務。在二○○九至一○年度,輪候庇護工場的平均時間約為十四個月。由於庇護工場的服務對象為各類的殘疾人士(包括智障人士及肢體傷殘人士),社署現時的電腦系統未有收集服務使用者及輪候人士的殘疾類別的數據。

  除了庇護工場服務外,社署亦提供展能中心服務,為智障人士提供日間照顧、日常生活和簡單工作技能的訓練,讓他們在日常生活上更為獨立,以便更全面地融入社群。截至二○一○年三月,社署提供的展能中心服務名額共有4,495個。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會有137個新增服務名額投入服務,其中82個位於西九龍區。

(三)社署於二○○九年於全港成立了十六間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加強對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的支援和訓練,提升照顧者的照顧能力,減輕他們的負擔和壓力,並且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這些地區支援中心連同殘疾人士家長/親屬資源中心及殘疾人士社區支援計劃,旨在為殘疾人士及照顧者提供更全面的社區支援服務。

  截至二○一○年三月,六間殘疾人士家長/親屬資源中心的登記家庭會員人數約為4,800人,當中包括智障人士及肢體傷殘人士及其家人。社署現時的電腦系統未有收集服務使用者及輪候人士的殘疾類別的數據。而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及殘疾人士社區支援計劃則不設立名額制度,照顧者可直接於服務單位參加活動或接受服務。因此,我們沒有使用有關服務人數的統計數字。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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