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五題:豪宅買賣數據
*************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日)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豪宅買賣市場的活躍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二○○八年、二○○九年及二○一○年一月至三月的住宅樓宇買賣資料(按附件表一列出);及

(二) 過去兩個財政年度,政府從價值1,000萬元或以上的住宅樓宇買賣合約徵得的印花稅金額為何(按附件表二列出)?

答覆:

主席:

(一) 在二○○八年,有95,931份住宅樓宇買賣合約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其中3,056份(約佔所有註冊了的買賣合約的3.2%)屬於一千萬元以上至二千萬元的成交,另外有1,602份(約佔所有註冊了的買賣合約的1.7%)屬於二千萬元以上的成交。

  在二○○九年,有115,092份住宅樓宇買賣合約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其中4,457份(約佔所有註冊了的買賣合約的3.9%)屬於一千萬元以上至二千萬元的成交,另外有2,244份(約佔所有註冊了的買賣合約的2%)屬於二千萬元以上的成交。

  在二○一○年一月至三月期間,有33,249份住宅樓宇買賣合約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其中1,218份(約佔所有註冊了的買賣合約的3.7%)屬於一千萬元以上至二千萬元的成交,另外有558份(約佔所有註冊了的買賣合約的1.7%)屬於二千萬元以上的成交。

  成交金額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已註冊住宅樓宇買賣合約,按成交金額劃分的數目以及其合約總值,資料列於附件表三。

(二)在二○○八至○九年度,住宅樓宇的印花稅金額合共75億1千萬元。在二○○九至一○年度,住宅樓宇的印花稅金額合共129億1千7百萬元。

  在二○○八至○九及二○○九至一○的兩個財政年度,政府從價值一千萬元以上的住宅樓宇買賣合約徵得的印花稅金額細分列於附件表四。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