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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手扶弱基金接受第六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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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攜手扶弱基金」明日(六月一日)起將接受第六輪申請,以進一步鼓勵跨界別合作,扶助弱勢社群,惠及更多有需要人士。
 
  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言人今日(五月三十一日)表示:「行政長官在二○○五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撥款二億元設立『攜手扶弱基金』,透過政府的等額資助,鼓勵商界伙伴捐款及參與非政府機構建議的福利計劃,扶助弱勢社群,合力建立一個充滿愛心的社會,成效十分理想。而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上周五已通過政府建議,再向基金注資二億元。」

  「『攜手扶弱基金』第六輪撥款申請將優先考慮旨在提升弱勢社群的生活質素、提高就業能力/技能、提升自強能力及倡導共融的計劃;可持續與商業機構維繫社會伙伴合作的計劃;以及能針對社會問題作出及早介入及提供預防措施的計劃。」

  「凡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真正慈善非政府福利機構,均可向基金申請等額資助。在香港註冊及經營業務的商業機構或其設立及管理的慈善信託/基金的捐贈,均可獲接納。每宗獲批申請的資助上限為港幣二百萬元,每間非政府福利機構在第六輪申請最多可提交十個計劃。」
 
  發言人續說,社署已透過電郵通知非政府福利機構、商會及商界伙伴,並會利用網上平台、機構探訪及地區宣傳等活動推廣基金的內容,亦會舉行分享會,邀請非政府福利機構和商業機構暢談成功的社會伙伴合作經驗及協助一些規模較小的非政府機構認識更多商業伙伴,以爭取更多合作機會。
 
  「攜手扶弱基金」自二○○五年設立以來,已透過五輪撥款申請,批出約一億三千萬元撥款予111間非政府社會福利機構,推行319項社會福利計劃,與568間商業機構攜手為逾65萬名弱勢社群人士提供各種適切的服務。

  受惠人士(以撥款總額計)依次為弱勢社群家庭(23%)、長者(17%)、殘疾人士(17%)、弱勢社群兒童(11%)、弱勢社群青年(11%)、失業人士(5%)、弱勢社群婦女(3%)、新來港人士(3%),以及少數族裔和其他人士(包括露宿者、更生人士、長期病患者及吸毒人士)(10%)。不少商業伙伴都直接參與有關的服務計劃,提供義工服務予這些弱勢社群。
 
  「攜手扶弱基金」明日起將接受第六輪申請,截止日期為九月三十日。如有查詢,可聯絡社署「攜手扶弱基金」秘書處(電話:2892 5104/電郵pmpfd@swd.gov.hk)或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



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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