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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度村代表選舉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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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度村代表選舉的選民登記運動由今日(五月三十一日)起至七月十六日進行。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說:「合資格人士尚未登記,而又希望其名字列於今年的選民登記冊,請於七月十六日或之前登記成為選民。」

  由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選出的原居民代表,代表所屬鄉村的原居民就村內事務反映意見,以及處理與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及傳統生活方式有關的事務。

  居民代表則由各條現有鄉村的居民(包括原居民及非原居民)選出,代表在鄉村內居住的居民就該村事務反映意見。

  發言人補充:「上述兩種選舉訂有不同的選民登記資格。」

  「凡年滿十八歲,並持有認可身分證明文件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均可登記成為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原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

  「至於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則必須是年滿十八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的三年內一直是該現有鄉村的居民,而其村內的住址為其主要住址。」

  發言人提醒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如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前最少三年,一直在現有鄉村居住,他們可同時遞交兩份選民登記表格,分別登記為原居民代表選舉及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

  申請人可在香港時間本年七月十六日或之前,親身或以郵寄、傳真、電子方式(需要有認可證書證明的數碼簽署)把填妥的選民登記表格送抵民政事務總署或各區民政事務處。

  選民登記表格可在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各香港特別行政區駐海外辦事處索取,市民亦可從村代表選舉網頁下載登記表格,網址︰ www.had.gov.hk/vre 。

  民政事務總署會透過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海報、橫額及報章廣告等,鼓勵本地及海外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

  如有查詢,請致電熱線:2152 1521。



2010年5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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