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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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宣布,由二○一○年六月一日起,成立公務員公積金計劃政府自願性供款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
政府發言人說︰「上訴委員會為非法定的諮詢組織。若有屬於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下稱計劃)的公務員,遭政府沒收或追討其來自計劃的政府自願性供款及特別紀律部隊供款(如適用)的累算權益,而反對政府有關決定作出申述時,上訴委員會將會因應行政長官的要求,考慮該公務員的申述,並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
上訴委員會的成員組合和職權範圍大致參照退休金上訴委員會,後者就按可享退休金條款受聘的公務員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利益所作出的呈請,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上訴委員會的成員組合和職權範圍可見於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
行政長官委任三名現任退休金上訴委員會成員為上訴委員會的成員。陳清霞獲委任為召集人暨委員,黃楊素瓊和陳富強則獲委任為委員,任期由二○一○年六月一日起,直至他們各自在退休金上訴委員會的任期屆滿為止。
完
2010年5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