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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五月二十日)宣布,就收到的21,613宗雷曼兄弟相關投訴個案當中,超過99%已完成調查工作,包括:
*13,077宗個案透過以《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下達成的和解協議解決(註1);
*2,327宗個案透過該和解協議下的加強投訴處理程序解決;
*2,558宗已完成調查並發現表面證據不足或缺乏足夠理據支持採取紀律行動的個案;
*2,790宗個案(包括迷你債券的投訴)完成詳細調查並正進行紀律程序。當中包括就1,835宗個案準備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及已就其餘955宗發出建議紀律處分或紀律決定通知書(註2);及
*672宗個案的調查工作已完成,現正在審議中以決定有否充分理據採取紀律行動或因證據不足或缺乏理據採取紀律行動而結案。
餘下的187宗個案仍在調查中。
(附表綜合截至目前為止所收到涉及雷曼兄弟相關產品的紀律處分及投訴處理的概況。)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盧曼清 2878 1480 或
傳訊主任胡嘉瑩 2878 8246
備註:
1. 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金管局及16家分銷銀行(分銷銀行)就分銷銀行向合資格客戶提出回購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01條達成協議。金管局已通知分銷銀行,由於協議載有迷你債券申索和解的詳細安排,同時針對銷售非上市結構性產品及日後處理相關客戶投訴,詳述銀行應如何落實有效的系統,因此,就涉及已接納回購建議的合資格客戶的迷你債券個案,金管局不打算對分銷銀行採取任何執法行動。自二○○九年八月七日起,16間分銷銀行開始向於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公布的雷曼兄弟迷你債券回購計劃的合資格客戶(約25,000名客戶)發出回購函件。截至二○一○年五月十五日止,24,767名客戶已作出回應,其中24,514名客戶(99.0%)接受回購建議。
2. 這些個案包括(a)發出建議紀律處分通知書,提供機會讓擬受制裁人士作出陳述;(b)考慮已收到的陳述;或(c)發出紀律決定通知書,擬受制裁人士可在21日內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提出上訴。
完
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