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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商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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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達工程有限公司因違反《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五月十九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四萬八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在去年三月七日於大埔區一個維修地盤內發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商場外牆架設竹棚棚架時,從高處墮下死亡。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A(2)條規定,承建商須確保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在工作地方提供適當和足夠安全進出口。 承建商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

  根據《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第38B(1)條規定,承建商須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有人從高度不少於兩米之處墮下。承建商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二十萬。



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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