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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港鐵股息及票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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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茂波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政府於一九九九年決定以公開招股的形式,出售地下鐵路公司的部分股權。根據當年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公開招股將會對政府的中期財政狀況有幫助。地鐵有限公司的股份在二○○○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其後,該公司於二○○六年與九廣鐵路公司的鐵路業務合併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近年不少市民投訴香港的交通費用高昂,港鐵公司對弱勢社群和長者的票價優惠措施又不完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年地鐵有限公司的股份上市至今,政府每年收取了多少股息;有否評估該等股息對政府每年的財政狀況有何具體的幫助、財政狀況因此得以改善的程度,以及該等幫助是否與當年將該公司的股份上市時的預算與期望相符;

(二)過去五年,由政府推行的各項交通費支援計劃的名稱及其開支;及

(三)有否考慮撥出港鐵公司派予政府的股息或其中部分作為經費,以推行向有需要的市民提供適切的交通費支援的計劃;如有考慮,詳情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前地鐵有限公司於二○○○年九月發行公開招股文件,並於同年十月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二○○七年十二月二日,《兩鐵合併條例》(2007年第11號)生效,地鐵有限公司易名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而九廣鐵路公司(九鐵公司)於同日授予港鐵公司使用其財產的權利以營運九鐵路線以及九鐵公司其他與運輸有關的業務。九鐵公司作為法定公司以及港鐵公司作為上市公司的身分維持不變。

  自二○○○年前地鐵有限公司上市至今,政府從該公司收到的股息,表列於附件一。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第2章)第3條,政府從港鐵公司收取的現金股息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根據一九九九年六月前運輸局就香港地下鐵路公司私有化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政府當時預期有關私有化「可為政府的一般收入帶來進帳,對政府中期的財政狀況也有幫助。」當中所提及為政府一般收入帶來的收益,是指政府預期從私有化計劃中可能獲得的一筆過收入,而非在地鐵上市後每年政府可從該公司獲得股息的估算。事實上,每年派發的股息是港鐵公司的商業決定。

(二)過去五年,由政府推行的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交通費支援計劃和交通補助金的開支載列於附件二。上述各項計劃的內容列於附件三。

  此外,現時各主要公共交通營辦商,皆有為乘客提供多項不同類型的票價優惠。政府一向鼓勵公共交通營辦商因應其營運及財政情況、社會經濟環境和乘客的需求,盡可能提供優惠措施,以減低市民的公共交通開支。

  現時,港鐵為長者、小童、學生及殘疾人士提供票價優惠;部分路線亦有提供月票。至於巴士方面,現時巴士公司為長者及小童提供票價優惠。此外,巴士公司在約七成的路線上實施分段收費及轉乘優惠。大部分渡輪營辦商也有為長者、小童及殘疾人士提供票價優惠;部分航線亦有提供月票。

(三)正如第一部分提到,政府從港鐵公司收取的現金股息為政府一般收入的一部分。

  財政司司長於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發表的《2010-11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中公布,當局關注到有不少意見要求擴大現時只限於新界四個指定偏遠地區的交通費支援計劃。就此,勞工及福利局會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有關如何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交通費負擔的研究,並提出具體方案。現有交通費支援計劃會在完成研究前繼續推行。當局會視乎上述研究的結果在資源上作出配合。



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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