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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落實規管一手樓宇銷售措施(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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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五月十四日)出席一公開場合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有關大家非常關注的樓宇銷售問題,今早我們已去信地產建設商會,早前財政司司長宣布的「九招十二式」將會全面落實。由現在開始,我們批出的所有樓花同意書�堶情A都會有「九招」措施規範在內,至於其他一手樓宇銷售,地產建設商會亦會在六月一日開始發指引,要大家遵守。

  這次我們全面落實所有措施,例如大家很關心的,無論首推或加推,都要三天前出價單;五天公布交易資料,包括董事局成員或其家屬有參與的交易;以至十二式規管示範單位等等,都會全面落實。

  在這過程中,地產建設商會與我們交流,都明白到我們的要求很合理,主要是為了「資訊透明、公平交易」。他們曾提出的意見中,有一點我們接受了,已稍為作出調整的是,那些整幢樓宇出售,甚至是一整期幾幢樓宇一起出售,不涉及零售、即不涉及一般公眾購買樓,就不須受整套九項措施規管;唯一的是這亦須在五天內把交易資料披露。我們覺得這要求可以接受,因為這不涉及公眾去買樓,而是整幢出售,可能中間會涉及議價行為、商業行為,我們覺得這可以接受。其餘我們先前提出的所有措施都會全盤落實。

記者︰政府是否讓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這不是讓步,我要再強調,在整個過程�堶情A所有涉及賣給公眾的樓宇銷售,現時是全部落實「九招十二式」。我們說的是整幢樓宇、甚至全個樓盤轉手,才不需要出價單,我想大家會明白,這可能是與一個基金或一個買家去買賣;但當買入單位的基金或投資者,把單位轉為零售散賣時,就一樣要跟「九招十二式」做。所以這不涉及任何讓步,我們是在樓花及一手樓全盤落實「九招十二式」。

記者︰是否地產商施壓而令政府讓步?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當然不是,怎會是呢?我們說的是全幢樓一起賣,大家可考慮一下,當全幢樓或全個樓盤一起賣,如何可以就個別單位出價單呢?這完全是兩回事。去到零售、賣給公眾的層次,「九招十二式」就需要全部落實,這完全不涉及那問題。

記者︰賣地反應不佳...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與地產建設商會在過去幾個星期的溝通,他們明白我們的要求是合理,當中是想做到「資訊透明、公平交易」這樣一個環境,而他們亦支持這大原則。至於說他們曾提出的其他建議,我們完全沒有接受,因為我們覺得,那些建議措施無助建立一個新的、合理的交易平台。唯一這小小的改動,我們覺得合理的是,整幢樓宇或整個樓盤出售,不是逐個單位出售,是不同的一回事。但投資者買入後再散賣的話,就全部要跟「九招十二式」。所以我們覺得這是好像零售和批發兩個層次,完全是不同的。

記者︰會否因為樓宇銷售規管,所以地產商賣地時反應冷淡?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有關賣地一事,財政司司長和發展局局長已先後回應,我沒有甚麼補充。我只會說在我們與地產商會溝通的過程中,他們完全明白我們的要求合理,他們亦支持,所以現在我們可以盡快落實,正如我剛才所說,樓花從這刻開始,已經會在同意書內寫入「九招十二式」,所以如果涉及違規,我們可以在同意書下去做工夫;另外就是一手樓,從現在開始也要跟從指引。

完

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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