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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展開《公司條例草案》擬稿第二期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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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日(五月七日)就《公司條例草案》的條款擬稿展開第二期公眾諮詢。
  
  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是重寫《公司條例》工作的一部分。重寫工作的目的是使條例更方便用家使用,便利營商,以提升香港作為主要國際商業和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第一期公眾諮詢涵蓋《公司條例草案》約一半篇幅,主要涉及有關企業管治的事宜,該諮詢已於三月十六日完結。而第二期諮詢則涵蓋《公司條例草案》的另一半篇幅或十一個部分,涉及方便營商和較為技術性的事宜,例如股本以及會計及審計條文。
  
  第二期諮詢所涵蓋的主要修例建議包括:

(i)改善公司資料的披露,規定公眾公司及較大型的私人公司必須提供更具分析性和前瞻性的業務回顧,作為董事報告書的一部分;

(ii)加強核數師取得資料以履行職責的權利;

(iii)簡化和更新押記登記制度;以及

(iv)准許更多私人公司和小型擔保公司遵從簡化的會計和匯報規定,從而節省遵從和營商成本。

  除就草擬的法例修訂徵詢意見外,諮詢文件亦提出若干議題諮詢公眾,包括-

(i)重新考慮廢除有關私人公司為他人購入本身股份而給予資助的規則的方案;

(ii)提議撤回有關在周年帳目之外另行擬備一份董事酬金報告書的規定的建議;

(iii)建議對有關財政司司長有權調查或查訊公司事務的條文作出一些輕微修訂,以及訂立新條文,賦權公司註冊處處長在某些情況下可取得文件、紀錄及資料;以及

(iv)應否規定公司須提出理由解釋為何拒絕登記股份轉讓。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期望收到各相關界別及持份者的意見,並會參考所收集的公眾意見,進一步修訂條例草案擬稿,以期於二零一零年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公司條例草案》。

  自重寫《公司條例》的工作於二零零六年年中開始以來,政府共進行了三次專題公眾諮詢,就若干較複雜的課題徵詢意見。當局已將所收集的意見,及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和諮詢小組的建議納入《公司條例草案》擬稿內。

  第二期諮詢文件載於www.fstb.gov.hk/fsb/co_rewrite/chi/home/home.htm。評論或意見書可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或之前郵遞至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5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司條例草案專責小組,或傳真至(852) 2869 4195,又或以電郵方式寄往co_rewrite@fstb.gov.hk。




2010年5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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