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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反非法勞工行動拘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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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 聯同警務處昨日(四月二十日)於新界北區展開一項代號名為「冠軍行動」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共拘捕了十五人。

  「冠軍行動」於昨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進行,共搜查了八鄉、天水圍及打鼓嶺共三十個目標地點,包括回收場、貨倉、工廠大廈、物流公司、停車場起卸區及建築工地等。在行動中,執法人員共拘捕了十二名非法勞工,兩名逾期逗留人士及一名涉案僱主。被捕的十二名非法勞工包括十名男性及兩名女性,年齡介乎二十一至四十三歲,其中兩名人士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入境處發言人稱:「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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