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署理保安局局長就「刪除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13個職位的撥款」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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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0年撥款條例草案》修正案總目70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分目000「運作開支」(即「刪除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13個職位的撥款」)的致辭全文:

主席:

  余若薇議員就《2010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建議將總目70(即入境處)的開支預算削減594萬元,取消該處涉及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13個職位的撥款。政府反對這個修正案。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二○○三年十月實施以來,已為香港帶來約500億元的投資。計劃直接或間接帶動了本地不同行業,特別是金融服務業的經濟活動;不單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更增強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歡迎來自任何地方的投資。事實上,這個計劃的申請人除了有海外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國人之外,亦有來自世界各地包括加拿大、美國、澳洲和日本等。

  有議員認為不應容許投資者投資在本地房地產,或是要限制他們投資房產的價值。正如我們過往在立法會曾指出,資料顯示,計劃下房地產方面的投資,只佔本地房地產市場總交投量約1%。根據入境處的觀察,以房地產作為投資項目的申請人,似乎亦很少進行「炒賣」。

  香港是一個開放的自由經濟體系,即使不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亦有很多途徑給予香港以外的投資者在香港作出包括買樓的投資。

  有議員建議,除了金融及房地產方面的投資外,申請人應投資在有助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的行業。我們當然歡迎計劃下的申請人,多投資在香港的優勢產業。資本投資者計劃只是外地投資者來港定居的其中一個途徑。外地企業家亦可根據「一般就業政策」,申請來港開設業務及居留。在這個政策下,入境處會根據申請人可為香港帶來的經濟利益,包括申請人的投資能否促進香港的優勢產業,作出考慮。

  亦有議員建議,提高650萬元的投資規定。目前加拿大、新加坡和英國的類似計劃的投資規定由300多萬至約1,000萬不等。是否調高投資下限,考慮的因素是包括計劃對投資者是否具有吸引力。

  我們很感謝議員們提出的意見。政府不時就計劃的安排作出檢討,我們亦會就你們對計劃的建議仔細考慮,確保計劃為香港整體帶來最大的利益。

  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政府,反對余議員的修正案。



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