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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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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四月十五日)在中區政府合署就《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環境局局長:大家好,今日想跟大家講一講,行政會議已經同意我們會在四月二十八日將關於停車熄匙的條例草案交給立法會進行首讀。這條例草案的目標,大家都知道是為了改善香港的路邊空氣質素。因為很多時候,汽車停在路邊時如果不關掉引擎,會造成很多污染、熱力和噪音。經過過往年多以來的討論,我們採納了一些意見,我們覺得現在是個合適的時間,將這個草案交到立法會進行研究,我們希望可以訂立成為法案。這個草案就�荌惆捏集籵蚖﹛A是政府建議為香港改善空氣質素眾多措施中的其中一項。過往一段時間,在區域上、香港整體,以至路邊空氣情況,我們做了很多工作,包括發電方面的清潔能源使用、交通運輸上和能源耗用上都做了工作,但我們希望停車熄匙這個法案可以進一步凝聚社會上的共識,使到無論是駕駛者、使用汽車的人或路邊的市民都可以一齊合力支持,將這個環保和改善空氣的工作再進一步。我們亦希望這個法例提交給立法會時是一個很好的起步,使我們可以透過法案委員會這個平台,進一步和不同業界和市民去做好這個法案,使將來這個法案如果能夠得到落實時,能夠廣泛被市民接納作為改善空氣的重要措施,亦可以成為在實行時大家都遵從的方案。

記者:之前很多運輸界不滿,覺得豁免範圍不足。今次交上立法會有沒有修訂,或者讓步予運輸界?

環境局局長:我們看到停車熄匙已在坊間討論了一段相當足夠的時間,市民大眾對於這項建議是支持的,因為我們看到在很多調查中,有七、八成市民覺得停車熄匙應透過立法進行。當然在這項建議中可能對不同業界可能會有不同的影響,所以我們在過往的諮詢中亦吸納一些不同界別的意見。特別值得一提是這一次與諮詢期最初的建議有一個主要的分別是,我們採納了一種意見,在停車熄匙法例生效時,我們會提供三分鐘的豁免。這是有鑑於一些人擔心在初期推行停車熄匙時,如用一刀切的做法可能會構成不便。所以我們參考了例如加拿大的例子,在開始的時候有三分鐘作為緩衝期,可能會令市民和業界更樂於接受。當然,法案細節在法案委員會討論時,相信不同界別仍有機會去提供意見,進一步將法案做得更好。我們期望無論業界、無論司機、無論是坐在汽車後排的乘客,以至在街上的市民,都能廣泛支持和遵行這個法案。

記者:三分鐘(豁免)其實如何執法,如何計算?以及根據立法會文件,小巴如有乘客亦能獲得豁免停車熄匙,其實是否向運輸業界讓步?

環境局局長:在我們最初提出的建議中,對一些業界如果因為一些交通上的安排,例如在上落客或上落貨時,又或者是一些接客上的需要,例如一些有乘客的小巴或頭一、兩架車時,我們認為提供這些豁免是合適的,業界亦是支持的。但有鑑於在諮詢過程中有人提到會否有一些豁免可令大家更易接受這做法,因此我們引入三分鐘(豁免)做法。在這方面我們亦援引其他地方有相類似的做法,我們希望這種做法可以釋除大家的疑慮,亦可以能令這法案能更順利和及早推行。

記者:例如今日落雨、打風,又或者當天氣很熱時,這些(情況)會不會有豁免?因為外國亦有些例子是有豁免的。亦有一些例子,如病人或長者在車內,他是不能熱的,那你會不會告?

環境局局長:我們看到在其他與香港相類似的熱帶或亞熱帶的地方,如新加坡或日本南部都有相類似的法例,但均未必用酷熱的方式作豁免。反而在這次建議中這三分鐘豁免,在很大程度上能解決一些有時候未能預見的情況,亦給予市民足夠的信心,就是這法例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踏前一步,停車的時候要熄匙。如果有三分鐘豁免,可能足夠讓大家應對剛才提及的情況。重要的地方是市民大眾和我們都會問自己一個問題:在香港的擠迫酷熱的環境中,汽車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熱島效應,我們是否願意社會整體踏出這一步呢?如要透過立法去做這工作時,會否為社會建立一個新共識,即在停車時,如無需要,我們就將引擎關掉。如果這樣,如法例能出台實行時,會否能讓大家建立這項共識,讓每名市民,不論是駕駛者、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者、路邊的市民,都能合力為改善空氣一起作出貢獻。

記者:執法會否有些難度?是否像文件上指首五輛的士有豁免和兩部小巴有豁免,可否再交代一下?定額罰款現在暫定是怎樣?

環境局局長:詳細的資料在文件中,我們的同事亦都會再解釋。在執法方面,因為現在這個做法是頗清晰明確,我們也有和將來執法的交通督導員討論過,也有參考外國的經驗,我們覺得這個方式比較簡單易明,而且很清楚。我相信透過法例的訂立,如果市民知道有一個法例是這樣訂定,大家停下車輛時,很自然希望可以做到將引擎關掉,亦都可以減少能源的耗用,亦都可以幫到我們的環境。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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