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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項目申請程序》今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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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兩地的認可電子簽名認證機構及其合作夥伴可按今日(四月十五日)公布的《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項目申請程序》提交申請。

  《申請程序》是根據於二○○九年六月簽訂的《粵港兩地電子簽名證書互認的框架性意見》制訂。按這程序,兩地認可電子簽名認證機構可主動選擇合作夥伴,共同挑選使用電子簽名證書的跨境服務,聯合申請將該服務加入試點應用範圍。「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工作組」將讓符合準則的服務成為試點項目,向該項目發放「試點標誌」。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發言人說:「粵港兩地通過對電子簽名證書(或數碼證書)的互認,可以推動兩地電子信息的安全可靠交換,促進兩地電子交易的快速發展。」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協調司、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廣東省信息產業廳)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於二○○八年成立「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工作組」,推動粵港兩地投資便利化,令電子交易更安全,以及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五和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相關措施。

  《申請程序》詳情可於「粵港電子簽名證書互認試點項目工作」網站www.gdhkxr.gd.gov.cn瀏覽。



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9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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