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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四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政府統計處(統計處)會不時更改其統計調查所收集以供發表的數據種類,而統計處已建立渠道以獲取數據使用者的意見,包括進行顧客意見調查及與主要的統計數據使用者定期舉行會議,以協助該處決定將收集及發表的數據種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每年與主要的統計數據使用者舉行的定期會議的次數,並按會議的主要議題提供分項數字;
(二) 過去五年,每年統計處在其進行的統計調查中,因應數據使用者的意見引入及暫停使用的類別分目分別為何;
(三) 過去五年,每年「香港統計資料」加入及刪除的類別的總數分別為何;及
(四)統計處有否採用客觀準則,以考慮引入或暫停使用某些特別的統計資料;若有,該等準則的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政府統計處(統計處)在發展各統計項目時會與本地主要數據使用者的代表舉行定期會議,以了解他們對相關統計數據的最新需要。按會議的主要課題劃分,在過去五年,統計處每年所舉行的定期會議的次數見於附表一。
除了舉行附表一所述的定期會議外,統計處亦按需要就特定的統計項目(例如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統計、住戶開支統計調查和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與相關的持份者舉行諮詢會議,以徵詢他們的意見。
(二)在過去五年,統計處每年因應數據使用者的意見而就新增的課題進行統計資料搜集的情況見於附表二。
在過去五年,統計處並沒有收到數據使用者表示某些統計數據應暫停編製的意見。
(三)在過去五年,統計處一共為十三項新增的課題搜集統計資料,當中包括在上述第(二)部所列的十項課題。這些新增課題的按年分項數目如下: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為進行統計
資料搜集而
新增的課題
數目 2 1 4 3 3
在過去五年,統計處並沒有在其統計工作中�蝪ㄔ籉騣疰D。然而,為了使資源得到最佳的運用,統計處就那些重要性漸減的統計數據,已縮減其資料搜集工作的規模,或暫停某些課題的資料搜集工作(例如那些可採用行政數據作替代的課題),從而調配資源至其他日益重要的統計範疇。
(四)統計處在引入或暫停編製某項統計數據時,會因應個別情況,評估每個個案的需要和利弊。一般來說,統計處所考慮的因素,包括數據使用者的需要、有關數據是否切合香港經濟及社會最新的發展、政府政策的優先次序、搜集可靠資料以編製有關統計數字的可行性、對資源需求的影響、對獲選參與統計調查的機構和住戶所造成的回應負擔,以及國際統計機構的建議和要求。
完
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