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查及統計(收入及工時按年調查)令》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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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及統計(收入及工時按年調查)令》(《收入及工時調查令》)已經生效。有關調查令已於一月二十二日刊憲,及於一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會。
政府統計處(統計處)在去年五月進行一項新的「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向全港約一萬個業務事業單位搜集僱員的工資、就業和人口特徵資料。有關資料用以編製下述兩項涉及本地僱員的統計數字,即工資水平和分布,包括工資率中位數、四分位數和百分位數;以及就業特徵(例如全職或兼職員工、長期或合約僱員)和人口特徵(例如性別、年齡、教育程度)。這些統計數據提供必須的資料,以便為實施法定最低工資進行所需的分析。有關統計資料對私營機構及政府研究各項與勞工有關的課題亦非常有用。
《收入及工時調查令》訂定自二○一○年起,「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以強制形式進行,從而使該統計調查的數據搜集工作與其他由統計處進行並涵蓋整個經濟體系的統計調查看齊,例如編製工商業經營特徵、國際收支平衡、工商業創新活動和就業統計資料。有關安排亦與國際上進行同類統計調查的做法一致。
統計處發言人說:「把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轉為強制性質,有助加強有關機構單位參與該統計調查的合作性,以及提升編製可靠的僱員工資水平和分布統計資料的成本效益。」
如對《收入及工時調查令》有任何查詢,可致電2887 5230與統計處工資及勞工成本統計組(二)聯絡或電郵至aehs@censtatd.gov.hk。
完
2010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