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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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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存款保障計劃(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今日(四月九日)刊憲。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落實存款保障計劃(存保計劃)檢討所提出的改善建議。

  因應自二零零七年環球金融風暴爆發以來國際及本地金融市場的相關發展,以及存保計劃自二零零六年開始營運至今所得的經驗,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存保會)在二零零九年完成對存保計劃的檢討,並就檢討結果進行了廣泛的公眾諮詢。

  檢討結果顯示,香港的存保計劃現有模式的特點,已大致符合國際的最佳做法。

  然而,檢討指出,存保計劃仍有些地方可予以改善,以配合市場的最新發展,特別是滿足公眾對存款獲得更佳保障的期望。有關的改善建議在公眾諮詢時獲得廣泛支持。

  條例草案主要就《存款保障計劃條例》作出修訂,以推行二零零九年進行存保計劃檢討時所提出的改善建議。主要的改善建議包括:

  - 把存保計劃的保障額上限由10萬港元提高至50萬港元;
  - 把用作抵押的存款納入保障範圍,以增加存保計劃保障範圍的清晰度;以及
  - 引入減低成本的措施,以避免銀行把須增加的成本轉嫁予存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說:「將存保計劃的保障額上限提高至50萬港元,完全受保障存戶將達到約百分之九十,這可與國際標準的高端水平媲美。同時,就實際數值而言,本港的存款保障水平亦會更貼近其他主要市場。」

  他補充說:「百分百存款擔保會於今年年底屆滿。我們期望條例草案可以盡早獲得通過,讓有關的優化措施可在二零一一年開始時實施。」

  條例草案亦包括修訂建議,以改善存保計劃的營運效率,以及賦權存保會可增訂有關存款及其他金融產品的申述、披露及確認規定的規則。存保會將根據條例草案擬引入的新增權力,並在諮詢有關方面包括銀行業界後,制訂詳細的披露規則。政府會在條例草案獲通過後,於適當時間把有關規則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存保會主席陳志輝說:「我們衷心感謝市民及其他有關團體就檢討及條例草案有關建議所提出的意見,這些意見對於我們敲定條例草案的內容有莫大的幫助。存保會將會加緊進行籌備工作,使銀行業界及市民能及早作好準備,以確保經優化後的存保計劃能順利生效。」

  條例草案會於四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會。若條例草案獲得立法會通過,政府的暫定計劃是讓條例草案的有關優化措施在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



2010年4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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