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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將差餉寬免轉歸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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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出: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及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均通過將二○一○/一一年度的差餉寬免額,轉歸公屋住宅租戶以及非住宅樓宇租戶,回應財政司司長於本年二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的有關建議。

  公屋住宅租戶方面,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九日)說:「房屋署將於二○一○年四月至二○一一年三月,按月將政府的差餉寬免額從住宅租戶應付的租金中等額抵銷,悉數轉歸租戶。至於租期非涵蓋整個月的租約,轉歸的寬免額會按比例計算。」

  發言人表示,該項轉歸差餉寬免額的安排,同樣適用於繳交暫准租用證費的中轉房屋持證人。房屋署已個別發信通知所有公屋租戶及持證人有關具體安排。

  非住宅樓宇租戶方面,發言人表示:「房委會將會按『無得無失』的原則,將獲寬減的差餉全數轉歸予非住宅樓宇租戶;包差餉與不包差餉的租戶/暫准證持有人,同樣可以由二○一○年四月至二○一一年三月獲豁免繳交每月差餉,以每戶每季1,500元為上限。房屋署將去信非住宅樓宇租戶/暫准證持有人,告知其實際寬減的款額。」

  至於房委會轄下的整體承租街市,整體承包商已同意把差餉寬減額全數轉歸予持暫准證的檔戶。現時房委會轄下只剩葵涌、梨木樹和天恩三個整體承租街市。

  由於停車場寬減差餉額微小,而把差餉寬減額攤分則會涉及大量行政費用,故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有關寬減安排不包括停車場在內。

  發言人說:「有關停車場的差餉寬減額,即平均每個車位每月約2元,將全數用於加強停車場設施,例如保安裝置及照明系統等。」

  房委會所收而轉歸予公屋住宅租戶以及非住宅樓宇租戶/持證人的差餉寬免總額,預計分別約為13.01億元及2,900萬元。



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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