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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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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居住於每個區議會分區的殘疾人士數目;若沒有該等數據,原因為何;及

(二)政府現時根據甚麼準則評估各區殘疾人士的服務需要?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於二○○七年由政府統計處進行的「有關殘疾人士的統計調查」的結果,按居住地區劃分殘疾人士的數目如下:

居住地區(1)  所有殘疾人士    智障人士(3)
       (智障人士除外(2)) (只供粗略參考)

香港島     76,100       6,100
九龍東     91,700       6,300
九龍西     35,900       2,600
新界東     64,600       6,600
新界西     93,000       9,300

註:
(1)由於各區議會分區的樣本數目有限,若按區議會分區作為統計殘疾人士數目的劃分方法,抽樣誤差會甚大。有鑑於此,為提供精確的殘疾人士統計數字,政府統計處以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及新界西五個較大的區域劃分統計數字。

(2)由於智障對於一些受訪者是十分敏感的課題,資料提供的準確性會有較大誤差,統計調查因而對智障人士的數目可能有低估的情況。因此,有關智障人士的統計調查結果與其他殘疾人士的統計調查結果分開處理。

(3)在二○○七年九月,約有31,000名人士在勞工及福利局轄下的《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登記為智障人士。該31,000名智障人士的居住地區分布,乃根據在「有關殘疾人士的統計調查」中所搜集得的結果作出估算。

(二)為了確保康復及支援服務切合殘疾人士的需要,各有關的政策局/部門會因應所提供服務的性質、服務的需要、成本效益和服務質素等因素,釐定地區性/全港性的服務策略。

  例如,社會福利署會參考電腦化輪候系統所載的申請人數、輪候時間、地點選擇,以及當區的現有康復服務供求情況等資料,作出分析,以規劃各類康復服務名額、性質及設施的選址。

  特殊教育方面,在現行的教育政策下,教育局會根據專業人士的評估/建議和家長意願,轉介有嚴重或多重殘疾的學童入讀不同類別的特殊學校,以接受加強支援服務;其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則會通過現行的學位分配機制入讀不同地區的普通學校。教育局會因應個別學校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人數和所需的支援程度等向它們提供額外資源、教師培訓和專業支援,以協助學校照顧學生的需要。簡而言之,教育局是按學生和學校的情況提供支援,而非按個別地區評估服務需要。

  醫療康復服務方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制定了一套確保服務措施能互相協調和配合的「規劃框架」。參考人口老化、流行病學轉變(例如慢性疾病漸趨普遍)、臨床及成本效益實證及人力需求等多項因素,制定一套全港性的服務發展方向。而醫管局的醫院聯網在規劃其服務時,亦會循地區服務需求以及各專科服務發展兩個原則作考慮。具體而言,在地區上持續有需求的基本、專科、急症及住院醫療服務,所有聯網均會提供。一些需求相對較低,而需要其他複雜配套設備的專科服務,則會主力由兩個或以上的聯網組成服務網絡,以跨聯網形式向市民大眾(包括殘疾人士)提供服務,例如腦外科及腫瘤科。至於需求量少而需配合尖端技術、設施和完整配套才能提供的專科服務,就會由指定的醫院以專科中心的形式提供,例如器官移植中心,燒傷中心等。以上用以規劃服務的準則合乎成本效益,亦有助於匯集醫療護理人員的經驗及保證服務的質素。



2010年3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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