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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號報告書:二○○九年公務員入職薪酬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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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發出:

  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薪常會)於今日(三月九日)向行政長官呈交二○○九年公務員入職薪酬調查報告書。

  應政府當局邀請,薪常會進行了入職薪酬調查,參照日期為二○○九年四月一日。報告書載述薪常會就是次入職薪酬調查的結果,及應用於公務員非首長級文職職系入職薪酬的建議。

  薪常會主席羅家駿說:「二○○九年入職薪酬調查,是薪常會首次根據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進行的入職薪酬調查。薪常會認為,制訂一致的調查方法,並為應用薪酬比較調查結果制訂原則和考慮因素,以期為日後的入職薪酬調查提供指引,皆屬重要。」

  薪常會在制訂建議時,考慮了由獨立顧問進行的薪酬比較調查結果。是次薪酬比較調查,蒐集了在二○○八年四月二日至二○○九年四月一日期間,獲聘任於私營機構入職職位的僱員薪酬資料,與需同等入職要求的公務員基準薪酬進行比較。

  羅家駿說:「除薪酬比較調查的結果外,薪常會在制定建議時,亦全面考慮了所有相關因素。」這些原則及因素,包括採取較長遠的角度以保持公務員與私營機構的薪酬「大致相若」、入職薪酬調查的性質、公務員薪酬的吸引力和穩定性、公務員隊伍與私營機構的差異特性、統計調查的固有差異,及廣泛的公眾利益。

  羅家駿說:「薪常會認為,應適當調節入職薪酬的變動,以免出現不必要的波動和減少實施時可能出現的問題。」

  在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入職薪酬調查會每三年進行一次,故可定期留意私營機構薪酬的變動,並在有需要時改變公務員基準薪酬。

  扼要來說,經考慮全部相關因素,薪常會建議將學位及相連職系的基準薪酬,調低兩個薪點至總薪級第14點,即19,835元,有關建議減幅已作適當調節。與學位及相連職系有內部對比關係的職系的入職薪酬,亦應相應下調。此外,薪常會建議在職人員不受影響,而其他職系的基準應維持不變。

  薪常會特此感謝四個中央評議會及四個跨部門公務員工會的職方代表,在調查的各個階段積極提供寶貴意見,亦感謝所有在調查過程中參與的私營機構。

  薪常會第四十六號報告書及由顧問進行的薪酬比較調查報告,已上載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網頁:www.jsscs.gov.hk/reports/ch/46/sssindex.html,供公眾參閱。

  薪常會由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就非首長級文職公務員職系的架構、薪酬及服務條件提供意見。薪常會主席為羅家駿,委員為陳瑞盛、張震遠、蔡惠琴、鍾陳麗歡博士、何濼生教授、林健鋒、老廣成及彭耀佳。



2010年3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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