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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非法勞工行動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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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昨日(三月二日)在全港各區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九名非法勞工及六名僱主。

  行動於昨日早上七時三十分展開,於同日下午十時十五分結束,入境處特遣隊人員共搜查了21個目標地點,包括裝修單位、酒樓、餐廳、零售店鋪等。

  被捕的非法勞工為四男五女,年齡分別24至54歲,其中四名人士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當中包括五名為非法入境者。
  
  入境處發言人說:「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說:「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35萬元及入獄三年。入境處會繼續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並對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作出檢控。另外,任何人士如協助及教唆非法入境者在港非法逗留亦會觸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年。」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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