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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資訊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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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偉豪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動本港學校資訊科技發展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按年齡、學歷和薪酬組別劃分,全港中小學每年各聘用了多少名學校資訊科技助理;

(二) 過去3年,全港中小學每年平均各有多少個學校資訊科技助理職位空缺,以及該數目佔該職位總數的百分比;

(三) 有否就學校資訊科技助理的薪酬、流失率、發展、就業前景和對資訊科技教育的影響等方面進行評估;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會否在日後進行有關評估;

(四) 會否考慮將學校資訊科技助理列為中小學的常設專業職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 鑑於有學界及資訊科技界人士不滿學校資訊科技助理的薪酬偏低及欠缺就業前景,當局有何回應及應對措施;及

(六) 鑑於教育局已按第三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內的建議,成立了中央技術支援小組,以協助學校和教師解決推行校本資訊科技教育發展計劃時遇到的技術問題,當局有否評估該小組自成立至今的工作成效;若有,結果為何?

答覆:

主席:

(一)至(二) 教育局每年均發放經常津貼予學校作營辦之用(即未成立法團校董會學校適用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及已成立法團校董會學校適用的「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當中包括「資訊科技綜合津貼」。基於校本管理的政策及原則,學校可按照其本身的需要,靈活調配使用其經常津貼。以一間29班未成立法團校董會的中學為例,2008/09學年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金額約540萬元,包括「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約34萬元 。就有關資訊科技技術支援服務而言,學校可視乎其需要,調撥「營辦開支整筆津貼」向業界購買有關服務或直接聘請資訊科技助理。因此,本局並沒有駐校資訊科技助理的確實人數、年齡和空缺的數據。

  雖然如此,本局於2008年檢討「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適用範圍及撥款額時,就學校在資訊科技教育相關活動方面的開支進行了抽樣調查,當中包括資訊科技技術人員的資歷和薪酬等資料。調查顯示,駐校資訊科技技術員的普遍學歷達中七程度以上,一般具備最少一年相關的工作經驗,月薪約為9,000元至12,000元不等,與市場薪酬水平貼近。

(三)至(五) 就資訊科技助理的薪酬、流失率或就業前景等問題,我們的評估和看法是,要能令資訊科技技術支援服務有效地支持學校的運作,而不會影響資訊科技教育的推行,學校必須就本身的需要及人力供求,因應市場薪酬水平,靈活運用津貼撥款,制定具吸引力的薪酬。

  事實上,本局已按2008年檢討「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適用範圍及撥款額,把「資訊科技綜合津貼」的津貼額增加8.3%,於2008/09學年生效,每間學校因此獲增撥16,000元至25,000元。於2009/10學年,每間小學平均獲發299,000元,而每間中學則有362,000元。學校可按其認為適當的情況,靈活使用其資源,向資訊科技助理提供較優厚的薪金及福利。

  我們亦認為,要資訊科技技術支援服務能有效地支持資訊科技教育的推行,把學校資訊科技助理設立為常額職位並非上策。在現行撥款安排下,學校可以運用津貼撥款,調整其學校資訊科技助理的薪酬;設立常額職位反而會令薪酬福利安排欠彈性。而且,不少學校目前向資訊科技公司購買服務,代替直接聘用資訊科技助理。此舉可令技術支援服務不受人事變動影響;設立常額職位會令學校失去這些彈性。

(六) 第三個資訊科技策略下成立的「中央技術支援」試驗計劃已於2008年12月起為學校提供服務,工作主要為熱線支援及到校支援服務。由計劃推行直至2010年1月底,以上兩項服務分別累積為153宗及122宗。學校提出的問題多以網絡問題為主,例如:伺服器的管理、病毒或黑客的入侵、網絡系統停頓等。如問題複雜,小組人員會安排到校支援,即場為學校技術支援人員提供協助及專業意見,從而增潤學校技術人員的相關知識,使他們能更有效率地解決校內類似的技術問題。

  了解到一般學校對網絡管理技巧及網絡保安潛在風險的經驗不足,小組於2009年11月推出兩項加強的服務:「學校網絡效能評估」及「學校網絡保安評估」。有關服務推出後,學校的反應熱烈。直至2010年1月底已有約85間學校申請以上兩項服務。當中的9間學校已完成有關評估,其餘學校將陸續安排進行評估。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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