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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取消入境旅客可攜帶免稅煙草產品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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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日(二月二十四日)於新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中,建議取消入境旅客可攜帶免稅煙草產品的優惠,以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

  政府發言人在闡述上述有關建議安排時表示,為方便執法,小量作自用的煙草產品將不受此限。
  
  他說:「入境旅客攜帶小量作自用的煙草產品上限為香煙19支、或雪茄一支或25克(由於市場上雪茄有不同的零售包裝,若入境人士攜帶多於一支雪茄,上限將為25克)、或其他製成煙草產品25克,而入境人士只可攜帶其中一種煙草產品。攜帶超過此上限煙草產品的入境旅客必須作出申報並繳交相應稅款。」

  「這上限將適用於所有入境旅客,而現時持有香港身份證的旅客,須離港24小時才可享有煙草產品免稅優惠的限制,亦將一併取消,以免有經常往來中港兩地的旅客,因攜帶小量自用煙草產品進境未有申報而誤墮法網。」

  上述安排須經立法程序落實,預計最快可於今年第三季實施。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會在新安排實施前作廣泛宣傳,包括透過各傳播媒體宣傳及於出入境管制站張貼告示、通知旅遊業界及海外國家等,確保市民和入境旅客有充足的準備。」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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