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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教師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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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文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日本人接獲超額教師的投訴,指他們即使是曾受師資培訓及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檢定教員”,但在近年適齡學生人數不斷減少,中小學均出現縮班的情況下,他們找尋教職時遇到很大困難;但教育局卻同時批准未經師資培訓的大學畢業生,在學校擔任“准用教員”。他們認為當局在縮班時期,讓曾受訓的教師失業及讓未受訓的教師獲得教職的安排是浪費用於師資培訓的資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2007-2008至2009-2010學年,每學年教育局分別共接獲中小學多少宗聘用“准用教員”的教師註冊申請、申請的理由為何,以及當中獲批的申請數目和理由為何;

(二) 當局會否通告學校,在新學年聘請教師時,必須優先聘用“檢定教員”,以確保教師專業能穩定地發展;及

(三) 當局會否檢討現時的政策,以確保在縮班的嚴峻時期,除因個別極為特殊的原因外,當局不會批准學校聘用“准用教員”,以免浪費用於師資培訓的資源?

答覆:

主席:

(一) 在2007/08至2009/10學年,資助中小學申請僱用准用教員以填補常額教席空缺及其後獲批的數目見附件。

  在申請時,學校須確認申請是基於沒有合適的檢定教員可供學校僱用。基於學校運作的需要,若受僱人士符合《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的相關要求,包括持有所需的學歷,亦沒有紀錄顯示有關人士不適宜擔任教師工作,本局會發出准用教員許可證。

(二)及(三) 就問題中所提及的教師聘任事宜,我們一直明確要求學校應盡量聘用具備師資培訓資歷的人士任教,以確保教育質素,並要求學校在僱用教師時,按公平、公開、公正原則進行招聘。有關聘用教師的指引已列明於《資助則例》及《學校行政手冊》。

  在實際進行教師招聘時,由於各個空缺的情況及要求不同,學校除考慮申請人的學歷和曾否接受師資培訓外,亦會考慮職位所需的最新科目知識及技能,申請人的質素和整體表現、工作經驗,以及能否勝任教授有關科目等,從而甄選合適人士。少數學校或會因個別原因(例如科目錯配、學校偏遠而合適應徵者不多,以及申請人的面試及過往工作表現未如理想等),未能僱用合適的已受訓教師,而需申請僱用准用教員。

  為保障教育質素,我們不斷積極鼓勵未受訓的在職教師盡快接受師資培訓。在制度上亦有相關安排,例如完成合適師訓的教師可按認可資歷遞加增薪;相反,未受訓教師的薪金不能通過其職級的薪金關限及不能晉升。事實上,絕大部分的中小學教師均已具備專業資歷,而未受訓的教師一般都會盡快接受師資培訓。

  至於學生人口下降對業界的影響,本局一直十分關注,並已推出多項措施,以協助學校發展及穩定教師隊伍。我們亦會因應實際情況發展,不時檢討有關措施。

  鑑於近年學校聘用准用教師人數持續下降,以及過往個別學校所遇到的招聘困難及實際運作需要,在現階段我們不宜強行禁止學校聘用未受訓的教師。然而,我們會加強提醒學校應盡量聘用具備師資培訓資歷的人士任教,包括透過網版《學校行政手冊》的聘用教師指引去仔細列明學校應優先聘用已受訓教師,並在日後的相關通告內再強調這項訊息。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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