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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發展數碼聲音廣播及流動電視服務的落實計劃(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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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一日)公布發展數碼聲音廣播服務,以及流動電視服務的落實計劃和時間表。

  就推出數碼聲音廣播的服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廣播業發展一日千里,當中最矚目的就是數碼技術的廣泛應用。我們在二零零七年年底開展了數碼地面電視,現時收看數碼地面電視的家庭已經有超過46%,覆蓋率更達到85%人口。」

  「成功推出數碼地面電視後,我們下一步計劃就是推出數碼聲音廣播,讓有意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營辦者提出申請。」

  按市場為主導的一貫原則,政府會先發放頻帶III(219.584至221.120兆赫)內一條1.5兆赫可作數碼傳輸的頻道,作為數碼聲音廣播服務之用。這條數碼頻道如採用目前通行的Eureka 147數碼聲音廣播技術,可容納七條音質媲美鐳射唱片、覆蓋範圍遍及全港的聲音頻道。如採用更先進的DAB+數碼聲音廣播技術,一條頻帶III的頻道可提供多至十三條音質媲美鐳射唱片的聲音頻道。

  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無須按「指定節目要求」的規定提供不少於規定時數的特定主題節目,例如藝術文化,或為青少年及長者等特定聽眾而設的節目;但營辦機構須播放政府宣傳聲帶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的宣傳資料。

  有興趣使用即將發放的頻帶III頻道營辦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機構(包括現有聲音廣播持牌機構及新牌照申請機構),可按《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IIIA部在香港設置與維持廣播服務的牌照申請指南》,於本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廣管局提交申請。指南和有關牌照申請的詳情已上載廣管局網頁:http://www.hkba.hk/。廣管局會按照電訊條例和既定程序處理所有收到的申請,經審核後,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是否批准牌照申請。

  劉吳惠蘭補充:「配合政府推動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政策,香港電台亦會提出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建議,政府會一併考慮。」

  由於可用頻道有13條之多,可以容納多過一個營辦者,政府建議營辦機構可以共用發射設備。視乎最終批准頻道的數量,安裝數碼聲音廣播發射設備的費用會以頻道數量攤分。現時七個山頂發射站只須加建數碼聲音廣播的傳輸設備,便可以用作傳輸數碼聲音廣播。與現行AM/FM電台廣播的安排一樣,港台會負責管理山頂發射站和協調數碼聲音廣播傳輸設備共用的安排。

  劉吳惠蘭說:「我們預計數碼聲音廣播最早可在二○一○年年底/二○一一年年初或之前推出。」

  另一方面,政府因應市場的最新發展,更新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發展框架。

  劉吳惠蘭說:「早前我們曾計劃同時發放兩條頻帶III(Band III)頻道及一條特高頻頻帶(UHF) 頻道作流動電視發展之用。鑑於市場最新的發展,我們現決定先發放一條特高頻頻帶(UHF)數碼頻道,發展流動電視服務。」

  為有利流動電視服務的發展,政府會輕微調整容許流動電視以外的其他增值服務的傳輸容量上限,由先前的50%調低至25%。

  電訊管理局今日亦公布,流動電視頻譜會將於今年第二季進行拍賣。



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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