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人在入境詐騙案中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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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新加坡籍人士牽涉一宗入境詐騙案,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兩名新加坡籍人士為22歲的 Teo Zi Yang 及24歲的 Koh Bang Long,及兩名內地女子,22歲的江婷婷和19歲的葉秋燕在上星期五(一月廿九日)一同應訊。
該兩名內地女子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串謀欺詐的控罪,被判入獄20個月。該兩名新加坡男子,Teo 及 Koh 承認串謀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的控罪。
案情指,四名被告於去年七月在香港國際機場準備登上前往美國紐瓦克的客機時被入境處調查員截查。他們均出示新加坡護照讓入境處人員檢查,其中江和葉的護照被懷疑是偽造的。
他們其後承認 Teo 和 Koh 在兩名中間人的安排下作為江和葉的帶家,並假扮成她們的男朋友。而江和葉亦承認在辦理離境手續時訛稱欲前往廈門,但隨後改乘航班到美國。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被裁定犯普通法中的串謀欺詐罪的人,可處監禁14年。
根據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士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另一人的服務,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判處監禁10年。
完
2010年2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