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拘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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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今日(一月二十八日)於西九龍區展開一項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十五人。
行動於今日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進行,共拘捕了15名涉嫌觸犯入境條例的人士,其中包括13名非法勞工及兩名本地僱主。行動中,入境事務處搜查了紅磡一所茶餐廳及旺角通菜街的路邊攤檔等。
被捕的13名非法勞工,六名為南亞裔非法入境者、一名為南亞裔旅客及六名內地旅客。全部南亞裔被補人士均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發言人強調:「《2009年入境(修訂)條例》生效後,入境處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均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亦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35萬元及監禁三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完
2010年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