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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寫公司條例以便利營商(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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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全面重寫《公司條例》,將規管香港公司的法律架構更新及現代化,以便利營商,亦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財經事務)區璟智今日(一月十五日)在香港證券專業學會舉辦的研討會上,講述重寫《公司條例》所面對的挑戰。她表示《公司條例》是公司在香港營運的基石,政府認為在重寫《公司條例》的過程中,諮詢持分者及公眾的意見尤為重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正就《公司條例草案》擬稿進行最後一輪為期兩次的諮詢,首階段諮詢於去年十二月十七日開始,而第二階段諮詢則於今年三月進行。

  區璟智說﹕「我們希望通過重寫《公司條例》,令規管公司的法律架構能與時並進,方便營商,以及加強企業管治,為持分者例如小股東及債權人提供進一步保障。這將為香港帶來重大的經濟效益,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及商業中心的地位。」

  她在研討會上簡述諮詢的重點,第一,政府正收集意見,以決定公司成員或債權人通過債務償還安排計劃時所採用的「數人頭制度」應予以保留或廢除;第二,政府建議賦予公司註冊處處長權力,在收到法庭命令後要求「影子公司」更改其名稱;第三,是次諮詢亦會探討把董事須以謹慎、技巧及努力行事的責任編纂為成文法例;最後,因應有關私隱的關注,政府會檢討現時在公眾登記冊上披露董事的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的規定。

  區璟智說﹕「修訂《公司條例》的建議與很多人有關連。對於董事,我們將透過新的《公司條例》把董事須以謹慎、技巧及努力行事的責任編纂為成文法例,釐清其責任。」

  「對於股東,新的《公司條例》將可讓他們透過電子方式更有效及方便地與其公司溝通,亦可允許他們利用資訊技術,在不同地方參與公司的會議。」

  她說:「對於中小企,我們將准許更多公司遵從簡化的會計和匯報規定,以節省遵從成本和營商成本。我們亦將推出電子公司註冊及提交文件服務,配合加快的公司名稱批核制度,成立公司的時間將縮短至少於一天。有關安排使香港與一些可資比較的司法管轄區如英國和新加坡看齊。」

  由於公眾對《公司條例》某些項目的改革有不同意見,區璟智說政府的工作是在不同的利益關注中尋找合理平衡點,這亦是重寫《公司條例》過程中最大的挑戰。

  她呼籲證券專業學會及其他有興趣的人士在三月十六日或之前向政府提交意見,政府參考有關意見後,將會進一步修訂條例草案擬稿,然後於今年十二月向立法會提交《公司條例草案》。



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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