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香港居民因假結婚被囚
**********

  一名香港女子因涉及一宗串謀假結婚的個案,今日(一月十一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

  二十六歲的黃清雯,因干犯四項串謀欺詐罪,被判入獄二十一個月。
  
  黃清雯在一項假結婚個案調查中被截查。她承認在中間人介紹下於二○○六年跟三名內地居民假結婚。此前,她亦曾在二○○五年涉及另一宗假結婚的案件,但在中間人的指示下取消該段虛假婚姻。她稱假結婚是為了金錢利益,數目由五千至一萬三千元不等,及以便他的假配偶申請訪港的簽注及最終來港定居。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