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就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實施情況諮詢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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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日(一月十一日)開始邀請公眾就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公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的實施情況提出意見。
中央政府將根據公約提交中國的第二份報告,而香港特區政府將就香港特區實施公約的情況向中央政府提交其報告,以便納入中國的報告內。
根據一貫做法,政府擬訂了將納入報告的項目大綱,以方便公眾就有關事宜提出意見。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說:「公眾可在二○一○年二月十九日前,根據大綱所列的項目,就公約的實施情況給予意見,或提出他們認為應納入香港特區報告的項目。我們在草擬該報告時,會仔細考慮所有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
公眾人士可將意見以書面方式遞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第五組),地址是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中區政府合署(東座)三樓;亦可透過傳真(2840 0657)或電郵(icescr_consultation@cmab.gov.hk)提交意見。
市民可向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報告的項目大綱,亦可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頁(www.cmab.gov.hk)下載。
完
2010年1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