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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就「推動本港體育運動發展」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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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一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推動本港體育運動發展」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各位議員就體育發展提出的意見,我謹作一些回應。

    多位議員都建議政府投放更多資源,進一步推動香港體育發展;也有建議政府鼓勵商界和法定機構更多投入資助體育運動。

    現時,特區政府透過民政事務局及康文署向體育界發放不同形式的資助,資助額整體而言是維持增加的趨勢。例如,在香港體育學院接受直接資助的精英運動員,由2007年的510人增至目前的582人。康文署每年向體育總會和體育團體提供的資助總額,由2004-05年度的約1.28億元,遞增至2009-10年度的約1.86億元。於2010-11年度,康文署會就體育總會提交的全年計劃,按實際需要,考慮增加資助,主要用作建立更有效的培育系統、強化代表隊的訓練、支持運動員參與海外賽事,以及推展社區及隊際體育活動。

    至於鼓勵商界多資助體育運動,我們十分認同。事實上,香港體育運動長期以來一直得到商界人士的慷慨贊助和支持。像東亞運就得到了多個贊助商的支持。我們推行的“M”品牌大型體育活動,也得到商業機構贊助,贊助商憑這些體育盛事建立正面的企業形象。

    有認為政府應該提供更多誘因去鼓勵企業支持體育運動,我們會樂意聽取各種好主意。至於以稅務寬減去鼓勵企業贊助,則鑒於香港稅率已經很低,加上企業贊助體育活動去推廣品牌,一般都列作開支而獲得稅務扣減,故此我們認為以稅務優惠作為手段未必切合實際。

    至於香港賽馬會(馬會)可否投入更多資源,支援本地足球發展,我們的確有這方面的期待,會積極同馬會商議。馬會亦一直有支持本地體育的發展。除了早期捐款興建維多利亞公園及其中一個泳池、公眾騎術學校及公眾哥爾夫球場外,亦捐助興建位於醉酒灣的國際小輪車場,作為東亞運的競賽場地之一。我們會繼續探討調動社會各方面資源,一同促進體育發展。

    葉國謙議員及其他幾位議員關注到精英體育運動的評分機制是否需要檢討,李永達議員亦有相應的修訂建議。目前精英體育項目的釐定,有一套「可出、可入」的機制,是經過諮詢體育界各持份者,包括研究體育的專家學者之後,於2005年由體育委員會落實,並由香港體育學院執行。在2009-2013年的四年資助周期中,共有14個體育項目獲得足夠分數接受香港體院的精英體育撥款資助。有關機制已經有一套清晰而又廣為體育界接受的基準去甄選精英體育項目,我們認為不適宜隨意去改動。而且這個機制剛只進入第二個資助周期,我們認為應當繼續觀察它的實施成效,再考慮是否要檢討。至於大家對於發展足球或其他體育項目的意見,我們認為應該設法在不影響現行甄選機制下另行考慮。接受議員的建議,我們會研究為隊際體育項目提供更多支援。

    陳茂波議員建議協助體育總會提升其企業管治、會計與符規的紀律等。體育總會是非牟利團體,也是註冊的獨立法人,當中不少屬於有限公司,其餘則為根據《社團條例》成立的社團。這些團體須按照其《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自行處理內部會務,而如果接受公帑資助,當然就必須根據與政府簽訂的資助協議,實施適當的內部管制,確保符合成本效益和以負責任的方式運用資助金。

    康文署每年都會與各體育總會舉行周年會議,檢討資助事宜及活動的成效,並因應財政狀況及其未來發展計劃決定資助額。康文署會參考體育總會提交的報告,審視是否達到上一個財政年度所定下的目標,以及評估體育總會使用資助的成效。

    為了令體育資助計劃更臻完善,康文署在今年初會成立工作小組全面檢討現行資助制度,改進效率,並提高資助政策與審批資助的透明度,完善現時體育總會的管治及問責機制。

    多位議員均支持政府增加及提升體育設施。康文署會繼續改善現有體育場地的設施, 亦一直致力尋求在適合的地點興建新的體育場地,現正積極籌劃三十多項設有運動設備的基本工程計劃,例如將軍澳第45區的市鎮公園、室內單車場及體育館、天水圍公共圖書館兼體育館和大嶼山東涌第2區游泳池場館等,預計在未來五年這些工程計劃將會陸續完成。至於啟德發展區的多用途體育館,技術可行性研究行將完成,我們會盡快展開下一階段的工作,包括委託顧問公司進行評估,以便決定體育館的未來營運模式。

    多位議員關注運動員的待遇及退役後的就業安排,我們亦十分重視。舉例來說,以昨日報章報道一位東亞運賽艇健兒為例,他在2006年開始成為香港體育學院的獎學金運動員,現時屬於精英與非全職運動員,每月可以得到訓練資助額大約9,000元,而他在東亞運動會奪得1金1銀的佳績,可以獲得共8萬多元的獎勵金。他今年將修畢高級文憑課程,香港體院會協助他報讀大學課程。政府自2008年起資助香港體院,推行「運動員教育及職業發展計劃」,為運動員提供多元化教育及職業發展支援。香港體院更透過「精英教練工作體驗計劃」為精英運動員度身訂造教練培訓計劃,協助運動員於退役後轉職為教練。此外,我們於2008年7月撥款850萬元予港協暨奧委會,以推行「香港運動員就業及教育計劃」,為現役及退役運動員在教育及職業發展上提供全方位支持。現時已有10間企業落實為退役運動員提供就業機會,亦已有運動員透過該計劃成功獲得長期聘用。

    我們亦有計劃照顧優秀運動員退役後進修,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下的院校已表示會認可由港協暨奧委會或香港體院推薦的精英運動員的入學申請,並引入與大學聯合招生辦法中校長推薦計劃相若的制度,審核有關申請。

    陳健波議員再次強調普及體育運動的必要。其實康文署及壎芵p自2000年起推出普及健體運動,邀請有關體育總會及專業團體共同籌辦以「日日運動身體好,男女老幼做得到」的宣傳口號,旨在提高市民對運動的興趣。普及健體運動計劃在全港十八區繼續舉辦的康體活動,包括為兒童、長者及殘疾人士而設的健體計劃,方便市民在所屬的地區參加,藉此向不同年齡和興趣的人士推廣恆常參與體育運動的好處。

    康文署正在加強「公眾教育」,宣傳「普及體育研究—香港市民參與體能活動模式」顧問研究的結果,包括向十八區區議會的相關委員會介紹,並邀請區議會支持推廣社區體育活動。在學校方面,教育局會向全港各中、小學及幼稚園介紹顧問研究的結果;又透過學生體育活動統籌小組委員會的討論,令學校更加重視體育活動。

    康文署自2001年開始,透過資助及統籌各體育總會主辦的學校體育推廣計劃,聯同教育局配合學校的日常運作,為全港中小學及特殊學校的學生,提供由體育總會教練任教的各項體育訓練課程,藉以加深學生對個別運動的認識和興趣,鼓勵他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

    關於與內地的協作及交流方面,特區政府一直都在進行,民政事務局與國家體育總局及多個省/市的相關單位簽訂了多份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有關的交流與合作範疇包括:競技體育、群眾體育、體育人才交流培訓、體育科研與學術交流和體育產業合作等。自簽訂合作協議後,香港與內地推動多元化的體育交流合作計劃,包括國際體育用品博覽會、汽車集結賽、環滬港國際自行車大賽、青少年足球和籃球的競賽活動等。

    香港體院與內地五間精英運動員培訓院校及研究所簽署全面合作備忘錄,不僅可以為本港精英運動員在科研方面提供更強大的培訓支援,亦為兩地日後長期的合作夥伴關係奠下鞏固基礎。

    關於香港是否申辦2019年亞運會的問題,按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亞奧理事會)的規定,要申辦亞運會,須由其屬下成員國家或地區的奧林匹克委員會提出。我知道港協暨奧委會正在認真審慎地研究是否申辦。假若港協暨奧委會正式提請特區政府支持申辦2019年亞運會,我們一定會積極考慮,審視各方面的因素,如果認同有關申請,特區政府必定會全力配合申辦工作。

    我們談的既然是2019年亞運會,應該有前瞻的意識。展望九年後,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將會更緊密結合,往來更加方便,屆時香港展現的都會風采,的確會與珠江口城市群相輝映。所以葉國謙議員提議,由香港採取北京奧運會的模式,將部分項目交予珠澳協辦,是有其道理的。不過,在一國兩制之下,中國香港奧委會即港協暨奧委會,是國際奧委會的成員,自行決定體育運動的事宜。如果聯同深圳及珠海協辦這些項目,則要通過中國奧委會去商議,這件事情仍要由港協暨奧委會去考慮。

    李永達、張學明、劉健儀等議員特別提到關於足球的問題。就支援不同年齡階層足球代表隊的建議,康文署每年向足球總會提供的資助中,接近450萬元是為5-19歲的青少年提供有系統的足球訓練計劃。表現優異的球員會被挑選加入足總各級「香港代表隊」進行集訓,代表香港參加國際賽事。2009-10年度參與上述計劃的人數接近5萬人次。

    有關為甲組球會提供訓練場地的建議,康文署已應足總的要求,由去年9月起提供8個足球場予足總進行甲組聯賽的主客場賽制比賽,讓10隊甲組球隊可以在固定的球場比賽及訓練。我們會繼續將更多的足球場改為第三代的人造草地球場,以改善條件。康文署會繼續與足總跟進有關安排,協助推動本地職業足球。

  有議員提到香港體育運動的體制架構,目前政府與各個負責體育發展的機構,包括港協暨奧委會、各個體育總會及香港體育學院,保持十分密切的伙伴關係。運作上,各體育總會負責其有關體育項目的發展方向,政府則透過提供資源、場地設施及推行相應的措施,支援總會的工作。至於香港體育學院及港協暨奧委會,則會在過程中分別為精英運動員提供訓練及出戰國際賽的機會。政府一向尊重港協暨奧委會及體育總會按奧林匹克憲章自主運作的模式,在各司其職的狀況下,我們會繼續促進彼此的配合,不斷提高效率和質素。

    主席,今次東亞運的舉辦成功,對加強香港的體育文化、推動香港體育運動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很好的機會,體育委員會會認真總結這次經驗,民政事務局亦會把握這個機會,聯合社會各方人士,共同努力,繼續為精英運動員提供支援,發展各項計劃和設施,鼓勵更多市民參與體育活動;以及舉辦大型體育活動,提高市民對體育的興趣和建立香港作為體育盛事之都的地位。

    主席,我謹此陳辭。



2010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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