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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管理局就《檢討本地接駁費》諮詢公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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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訊管理局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表一份諮詢文件,收集公眾就檢討本地接駁費的意見。本地接駁費是對外電訊服務營辦商支付予本地網絡商的互連費,用於補償後者傳送對外通訊的成本。

  電訊管理局發言人表示:「本地接駁費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引入,其時本港的對外電訊服務市場剛開放。過去十年,電訊市場因科技革新、市場發展及規管變化而發生根本的改變,故有需要檢討現行本地接駁費的制度是否仍適用於現有環境、相稱而且有利市場的持續發展以令業界和消費者皆能得益。」

  電訊管理局在諮詢文件中列出本地接駁費未來可能採納的四個方案,包括:維持現狀;將流動網絡商所受的監管與固網商看齊;放寬規管本地接駁費水平;以及全面放寬規管有關制度。

  發言人續說:「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對諮詢文件內任何方案,抑或是業界提出的其它方案,持開放態度,但在作決前,電訊局長會考慮所有人士提交的意見,如有需要,會就今次諮詢所帶出的個別事宜再行諮詢業界。」

  電訊管理局現邀請各界就諮詢文件內提出的事宜及問題提交意見,而意見書須於二零一零年三月六日或以前提交至該局,諮詢文件可於電訊管理局網頁下載:

諮詢文件(只提供英文版本):
http://www.ofta.gov.hk/zh/report-paper-guide/paper/consultation/20091231.pdf

行政摘要:
http://www.ofta.gov.hk/zh/report-paper-guide/paper/consultation/20091231_ex.pdf

背景:

  本地接駁費是對外電訊服務營辦商支付予本地網絡商的互連費,補償前者使用後者的本地網絡設施傳送對外通訊予後者的客戶時所涉及的成本。電訊局長於一九九九年開放對外電訊服務市場時首次引入本地接駁費制度。

  現時,對外電訊服務營辦商有責任按對外電訊服務通話量,繳付本地接駁費予所有固網商。電訊局長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訂定的一項裁決,裁定繳付予固有固網商(即香港電話有限公司及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HKT) Limited)的本地接駁費,而該費用於二零零一年六月調低至每分鐘十點六仙至十二點六仙(按個別對外通話採用的路線與方向而定),並一直沿用至今,而繳付予其他固網商的本地接駁費,則按互連雙方的商業協議而定。至於對外電訊服務營辦商是否須就流動網絡商客戶撥出或接收的對外通話繳付本地接駁費,以及有關價格,則不受監管而只按雙方的商業協議而定。
 
  過去十年,本地接駁費已多次檢討,但其繳費安排及計算成本的方法大致維持不變。然而,本地及對外電訊市場在過去十年經歷科技革新、市場發展以至規管環境的變革,包括本地電訊市場於二零零三年全面開放;對外電訊服務及流動電話服務的費用持續而大幅下跌;寬頻、多媒體及數據服務,成為傳統話音服務以外,固網商的主要收入來源;網絡電話及流動寬頻服務興起;二零零八年八月引入的綜合傳送者牌照制度;以及二零零九年四月廿七日撤銷規管固定流動互連費的措施等。故此,現時是適當時機全面檢討本地接駁費制度,確保其可以配合最新的科技及市場發展。



2009年12月3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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