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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將被納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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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宣布,《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修訂)規例》將於星期五(一月一日)起生效,將現行規管範圍擴大至汽車修補漆料、船隻漆料、遊樂船隻漆料、黏合劑及密封劑等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

  修訂規例將會分階段實施,禁止生產及向本港輸入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高於訂明限值的新受規管產品。由一月一日起,船隻漆料、黏合劑及密封劑將須符合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訂明限值,而遊樂船隻漆料及汽車修補漆料將分別於二○一一年一月一日及二○一一年十月一日起被納入管制。由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其他更多類別的船隻漆料和遊樂船隻漆料亦須符合修訂規例的要求。

  臭氧及可吸入懸浮粒子是導致珠江三角洲地區出現煙霧問題的主要污染物,這些污染物的形成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有莫大關係。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已達成共識,以一九九七年排放量為基準,在二○一○年或之前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削減百份之五十五。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說:「透過將現行規管範圍擴大至更多的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修訂規例會進一步減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我們預期擴大管制全面實施後,本地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可進一步減少七百公噸,對我們達致減排目標非常重要。」

  有關《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新管制的詳情,可瀏芡藿珓O護署網頁(http://www.epd.gov.hk)。



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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