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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門反非法勞工行動拘三十六人(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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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聯同警務處及勞工處今日(十二月二十九日)於新界區展開聯合行動,打擊非法勞工,共拘捕了36人。政府飛行服務隊亦派出一輛直升機協助行動。

  聯合行動於今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進行,拘捕了33名非法勞工及3名僱主。聯合行動中,三部門分別搜查於葵涌、荃灣、青衣、沙田、八鄉、天水圍及打鼓嶺共42個地點,包括回收場、貨倉、工廠大廈、物流公司、停車場起卸區等,共檢查了293名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

  被捕的33名非法勞工,五名為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兩名為非華裔訪港旅客,一名為華裔非法入境者及25名為內地訪港旅客。被捕的非華裔非法勞工,當中有七名人士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入境處發言人說:「修訂條例生效後,入境處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非法勞工。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均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亦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2009年12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9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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