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提醒駕駛者切勿酒後駕駛(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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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五日)表示,政府嚴肅處理酒後駕駛問題,警方將加強執法行動,對駕人士作隨機呼氣測試。
發言人談及酒後駕駛的嚴重性時說︰「酒後駕駛是不負責任及魯莽的行為,會引致無辜生命損失或嚴重受傷,而這些悲劇都是可以防止的。」
他說︰「駕駛人士飲酒後切勿駕駛,才可令所有道路使用者真正享受一個愉快的聖誕假期。」
根據最新的數字顯示,自《2008年道路交通法例(修訂)條例》在本年二月九日生效授權警方對司機進行隨機呼氣測試以來,酒後駕駛的個案比去年同期減少超過百分之七十。
發言人說︰「雖然酒後駕駛個案大幅度減少,我們仍需警惕。警方會在假期間加強執法行動,確保可以把酒後駕駛的司機繩之於法。」
在現行法例下,干犯酒後駕駛條例的司機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首次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三個月、再犯則不少於兩年。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的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年,首次被定罪會被取消駕駛資格兩年、再犯者三年。
為了進一步打擊酒後駕駛及危險駕駛,政府正草擬立法建議以加重刑罰,包括對所有危險駕駛個案加入例如酒後駕駛的「加重刑罰因素」,以增加法例的阻嚇作用。建議將於2010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審議。
完
2009年12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