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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二日)宣布,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聯盟)同意於二○一○年初,就訂立雙方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展開談判。
發言人說:「香港和聯盟的自由貿易協定會讓香港商界在聯盟市場,享受更佳的市場准入機會,並令香港在貿易、收入和就業方面受惠。」
聯盟由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組成,是香港在歐洲的重要貿易夥伴。
香港和聯盟國家均屬以服務業為主的經濟體系。聯盟的四個成員國當中,瑞士於二○○七年是香港的第12大服務貿易夥伴,雙邊服務貿易總額達107億港元;挪威則是香港的第28大服務貿易夥伴,雙邊服務貿易總額約值9.21億港元。
香港與聯盟的雙邊商品貿易亦持續強勁增長。二○○四年至二○○八年期間,雙邊商品貿易總額年均增長15.6%。在二○○八年,香港與聯盟的雙邊商品貿易總額約720億港元,聯盟在該年為香港的第11大貿易夥伴。
有關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涵蓋範圍廣泛,並以貿易及投資自由化和便利化為重點。談判主要會涵蓋下列範疇:
(一) 撤銷所有工業貨品的關稅,並免除或減少農產品的關稅;
(二) 放寬非關稅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壎芼P植物壎舠僧I、反傾銷、保障及補貼措施;
(三) 訂立簡單和具透明度的產地來源規則及清關程序,以促進雙邊貿易;
(四) 開放服務貿易;以及
(五) 開放和促進投資。
為了協助政府為這次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釐定整體談判立場,工業貿易署已預備了一份諮詢文件,上載其網站(www.tid.gov.hk),以供查閱。歡迎各界人士,於二○一○年二月十二日或之前,就自由貿易協定將涵蓋的範疇發表意見和建議。有關回應可透過郵遞(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19樓歐洲部)、傳真(2789 9761/2789 2491)或電郵(fta@tid.gov.hk),遞交工業貿易署。
完
2009年12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