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道路安全議會提醒大眾切勿酒後駕駛害己害人
********************

下稿代道路安全議會發出:

  「道路安全議會」為進一步推廣切勿酒後駕駛的信息,特別在聖誕及新年假期之前展開新一輪宣傳活動,包括以一輛切勿酒後駕駛的宣傳汽車,展示酒後駕駛可導致的嚴重後果。警方亦會在節日期間加強反酒後駕駛的宣傳、教育及執法工作。

  是次活動是「道路安全議會」繼九月推出的「3C好司機」運動後,另一項持續的宣傳活動,目的是教育全港駕駛者,要時刻保持Care(謹慎)、Concern(關懷)及 Commitment(承諾)做個好司機的3C駕駛精神。

  聖誕及元旦佳節期間,很多市民會外出飲酒,歡度佳節。根據警方的記錄顯示,在2006、2007及2008年的聖誕及元旦期間(由十二月十八日起至翌年一月四日計算),因酒後駕駛而被拘捕的人數分別有80、101及136人;而這段期間因酒後駕駛而直接引致的交通意外則分別有三、四及七宗,兩者都有持續上升的趨勢。

  為了提醒市民酒後切勿駕駛,「道路安全議會」在香港保險業聯會的鼎力支持下,在紅磡海底隧道港島區入口處,展示一輛在交通意外中撞毀的汽車,以提醒市民,尤其是駕駛者,酒後駕駛可導致交通意外,害己害人,後果嚴重,更可能帶來無可彌補的遺憾。而該車輛的展示期將由今日(十二月十八日)起至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止。

  在新聞簡報會上,「道路安全議會」宣傳運動委員會主席余錦基先生表示:「展示宣傳車輛是宣傳運動的第一步,議會會繼續在全港推出連串宣傳及推廣,透過不同途徑呼籲駕駛者,若於節日期間出外慶祝時,飲酒後切勿�隅恣A避免害己害人。」此外,香港保險業聯會屬下一般保險總會主席蔡香君女士表示:「香港保險業聯會十分支持道路安全議會推出的「齊做3C好司機,承諾酒後不駕駛」活動,希望透過這次活動提醒市民,因酒後駕駛而造成交通意外的駕駛人士,是要負上第三者傷亡賠償的責任,因為汽車的保單有『酒後駕駛』免責條款,即使保險公司為肇事司機賠償予受害人,保險公司仍可以以民事訴訟方式向司機或車主追討有關的賠償,藉以警醒市民切勿酒後駕駛。」

  展示儀式完結後,「道路安全議會」聯同香港警務處交通總部、香港保險業聯會,以及明星足球隊隊員包括許冠文、劉丹、吳國敬、郭家明、彭健新、泰迪羅賓及山度士等,在香港酒吧熱點「蘭桂坊」派發切勿酒後駕駛的宣傳單張。此外,香港警務處各總區交通部道路安全組的代表,亦會由今日至星期日(十二月十八日至二十日)一連三晚,於所屬總區的酒吧區宣傳及派發單張,呼籲市民酒後切勿駕駛。
 
  為擴大宣傳效力,有關反酒後駕駛的宣傳信息在聖誕及新年期間會在繁忙鬧市,包括銅鑼灣時代廣場、尖沙咀海港城、尖沙咀彌敦道,及全港120間不同食肆,以電子告示板,向駕駛者及公眾人士展示。此外有關反酒後駕駛的信息亦會在電台播放。並提醒駕駛者,酒後駕駛一旦發生意外,第三者保險將不受保險公司保障。

  自新修訂的酒後駕駛法例於今年二月九日生效後,警方每日進行隨機呼氣測試。酒後駕駛的個案及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亦大幅下降。今年二月至十一月,酒後駕駛個案由去年同期的1,328宗減至今年的926宗,減幅為30%,而涉及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則由去年同期的570宗減至今年的221宗,減幅為61%。警方將於節日期間加強有關執法行動。   

  道路安全宣傳策略工作小組主席鄧惠鈞、香港警務處交通總部高富士總警司及香港警務處交通總部朱明寶高級警司、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王建國及一般保險總會主席蔡香君,亦出席了本次活動。

完

2009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