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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澳門的新出入境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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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香港及澳門兩地特別行政區公布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入出境及互免填報入出境申報表協議》,便利港澳居民來往兩地的新出入境措施於明日(十二月十日)實施。有關便利措施包括:

(一) 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香港身份證載有「*」、「***」或 「R」標記的香港居民,可繼續持身份證以訪客身份進出澳門,無須填寫出入境申報表。 11歲以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須帶備有其照片及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特區護照),作輔助證明;
(二) 年滿11歲的上述人士成功登記後,可持有效的香港身份證,使用外港客運碼頭及關閘邊境站的自助過關通道入出境澳門。

  年滿11歲的上述人士可親往澳門外港客運碼頭或�恭J臨時客運碼頭的登記地點(位於入境大堂辦理入境手續之前的區域)辦理預先登記手續,成功登記後便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進出澳門。

  此外,入境處在香港上環港澳客輪碼頭及尖沙咀中國客運碼頭設有自助服務機,給年滿18歲的人士在港預先登記。入境處已派職員協助申請人。一般情況下,申請人成功登記後約五個工作天,便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入出境澳門。

  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或香港身份證載有「*」、「***」或「R」標記的香港居民,如尚未登記使用香港e-道或澳門自助過關通道,可繼續使用身份證,在一般櫃位過關。

完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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