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提交《2009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
****************************
****************************
政府將於星期五(十二月十一日)在憲報刊登《2009年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旨在更新《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第 424 章)列出的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標準。
香港採用多重安全標準機制,規管玩具及兒童產品。法例列出多於一套安全標準(一般為國際安全標準或主要經濟體系採用的標準),任何玩具或兒童產品若符合任何一套相關標準,即視為安全。此機制不但確保香港在保護兒童安全方面與先進經濟體系的水平接軌,亦可省卻為本地市場另訂標準的開支。
條例草案旨在修訂現時條例列出的標準,使它們與制訂標準機構公布的最新生效的標準一致。
除更新標準外,條例草案亦把所有玩具安全標準臚列於條例的附表內,藉此改善更新標準的機制,以便日後可以附屬法例的形式作出修改。
政府曾就擬議修訂徵詢主要商會、促進兒童福利機構及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收集到的意見書均支持修訂建議。
條例草案將於十二月十六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完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