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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立法會功能界別的存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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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黃成智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政府於十一月十八日發表的《二○一二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不但沒有處理立法會功能組別的存廢問題,反而建議增加功能組別的議席數目。政務司司長翌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更揚言,普選不等如要取消功能組別,只要所有人有兩票,就是公平和平等的;司長更反問聽眾,《基本法》中哪項條文規定功能組別須予廢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普及而平等的立法會選舉是否必定包括取消所有由功能組別選舉產生的議席;

(二)是否打算把選民基礎擴大至涵蓋全港選民的功能組別議席稱為由普選產生;及

(三)會否斬釘截鐵地承諾,完全由普選方式產生的立法會絕不能包含功能組別的元素,而且提名候選人的權利和選民的投票權利亦須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答覆;

主席:

  就黃議員的提問,我們回覆如下:

(一)特區政府在二○○七年七月發表了《政制發展綠皮書》(《綠皮書》),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廣泛諮詢公眾。對於設計普選方案的原則,我們在《綠皮書》中亦已清楚表明政府的立場:

  (i) 根據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憲制基礎和設計原則,以及現今國際上對「普選」概念的一般理解,普選的概念應包括「普及」和「平等」選舉的原則。

  (ii)就個別地方而言,在符合國際上對「普選」概念的一般理解之餘,也可因應人民的特別需要和訴求,社會經濟的獨特情況,以及有關地方的歷史現實而發展其選舉制度。

(二)我們其後在二○○七年十二月發表的《綠皮書公眾諮詢報告》中,已全面交代所收集到的意見,並如實向中央反映。就立法會普選而言,對於普選模式及如何處理功能界別議席,香港社會仍是意見紛紜:

  (i) 有意見認為應一次過取消功能界別議席,由地區普選議席取代:即「一人一票」的模式;

  (ii)亦有意見認為應保留功能界別議席,但應改變選舉的模式,例如,先由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然後讓全港選民投票選出:即「一人兩票」的模式,選民一票在地區投,一票在功能界別投。

(三)在審議過行政長官提交的報告後,人大常委會於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決定》,明確可於二○一七及二○二○年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

   由現在到二○二○年還有二○一二年和二○一六年兩屆立法會選舉,社會有充分時間討論立法會普選的具體模式,包括如何處理功能界別議席。我們已表明將來實行立法會普選時的模式,必須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但無須在現階段作定案。由在二○一七年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和在二○一六年組成的立法會共同處理功能界別的問題,是最恰當的。這位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將具廣泛公眾支持,能帶領香港社會解決這個具爭議性的問題。

  現屆特區政府要處理的是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令選舉制度進一步民主化,為落實普選鋪路。雖然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二○一二年的立法會要維持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議席一半一半的比例,但我們建議考慮把立法會議席由六十席增至七十席,除了新增五個地區直選議席外,新增的五個功能界別議席全數分配予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產生的民選區議員,使立法會將有六成議席是經地區直選或間選產生,這能實質地提升選舉的民主成分。



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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