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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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今日(十二月一日)展開一項代號名為「曙光行動」的打擊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十二人,包括十名懷疑非法勞工及兩名本地僱主。
行動分三階段進行,由今日早上七時三十分展開,至晚上六時三十分結束。
第一階段由入境處聯同警務處於新界北區展開聯合行動,共拘捕了六名懷疑於回收場內非法工作的非華裔人士及一名僱主。
第二階段由入境處人員採取行動,拘捕了兩名在佐敦廟街為路邊攤檔搭建棚架的非華裔懷疑非法勞工。
在第三階段中,入境處人員突擊搜查多個位於石硤尾、荔枝角、尖沙咀、屯門及灣仔等區內的目標地點,包括酒樓、工廠、貨倉及商店等。
整項行動共拘捕十二人,包括十名懷疑非法勞工及兩名本地僱主。被捕的十名懷疑非法勞工當中,兩名為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六名為非華裔訪港旅客,一名為外籍家庭傭工,及一名為內地訪港旅客。當中有一名被捕人士乃持有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入境處發言人說:「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發言人說:「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入境處會繼續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並對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作出檢控。」
完
2009年12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1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