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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出席兩岸四地律師高峰會致辭全文(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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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早上在北角海逸君綽酒店舉行的兩岸四地律師高峰會致辭全文:

王會長、各位嘉賓:

  我很高興第一屆「兩岸四地律師高峰會」能夠在香港舉辦。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讓兩岸四地的法律界精英匯聚香港,共商合作契機和路向,為大中華地區的法律發展,共同努力。

  近年,兩岸四地在社會及經濟上的聯繫愈見密切。香港與三地的貿易額佔本地貿易總額超過一半;人流方面,今年首9 個月訪港的內地旅客超過1,200萬人次,而來自台灣的旅客也差不多150 萬人次。
 
  人流和物流的增加,自然會帶動法律服務的需求,無論是釐清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或是設定處理問題的機制,律師在經濟活動中,經常擔當重要角色。兩岸四地之間頻繁的經濟和社會互動,相信可以為法律服務界帶來新的機遇,同時推動四地同心攜手合作,優化服務。

  香港律師會舉辦這次高峰會,目的是探討兩岸四地包括香港、珠三角、台灣和澳門的法律同業,在大中華地區經濟發展中擔當的角色。這個平台可以讓各位分享經驗和願景,更重要的是通過合作提升四地法律服務的水平,在大中華地區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讓我們的法律服務在國際市場上更具競爭力。

  兩岸四地雖然有�茯萓P的文化背景和語言,但在法律制度上卻各有特色。兩岸四地包括兩大法系:「普通法」和「民法」,法制上各有自己的特點。由於本身的法律規限,四地在尋求合作時難免會遇到困難,但我們要迎難而上,互相協調,借鏡其他法制的長處,互補優勢。座上各位都是兩岸四地的法律界精英,過去在處理跨境法律事務時可能會遇到不少問題,但憑�荍A們的專業知識、經驗和智慧,問題最終一一克服。我相信只要各位秉持這種專業精神,未來一定可以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係。

  這次「高峰會」除了提出加強四地在法律服務上的合作外,也強調區域合作,促進相互投資。今年一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把珠三角與港澳之間的合作提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建議在CEPA的框架下,鼓勵更多開放措施在廣東先行先試。

  在座不少是珠三角地區的法律界先進,我相信在今天的論壇上,大家也會就落實「綱要」進行探討,提出更多「先行先試」的創見,拓寬四地律師的發展和合作空間。

  最後,我祝願「高峰會」順利舉行,成果豐碩。謝謝各位。

完

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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