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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通過,由二○一○年一月一日起,輕微上調轄下停車場月租收費;以及推出新設的「24小時泊」。
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主席陳炳釗博士表示:「房委會現時向私家車、電單車及輕型貨車三類車輛徵收的月租停車位收費,一般低於作為參考的市場調查所涵蓋超過250個不同類型停車場的收費水平,主要原因是我們在二○○八年只稍為調整停車場收費,而二○○九年的收費亦維持於二○○八年水平,所以我們有需要調高來年停車場收費,至接近市場水平。」
二○一○年的時租車位收費將維持於目前水平,即私家車方面A區(香港及九龍)和B區(沙田、馬鞍山、荃灣、葵涌及將軍澳)12元,C區(青衣、大埔、粉嶺及上水)和D區(屯門、元朗、天水圍、東涌及離島)8元。電單車時租各區一律2元,輕型貨車各區一律16元。
他說:「月租私家車位的加幅為5%,有蓋停車位月租由930元至1,940元增至980元至2,040元、露天停車位由750元至1,600元增至790元至1,680元;電單車月租車位每個每月加30元,有蓋停車位由270元增至300元、露天停車位由220元增至250元;輕型貨車月租車位的增幅為3%,有蓋停車位由2,210元增至2,280元、露天停車位由1,710元增至1,760元。」
陳炳釗博士強調是次加幅溫和,只加月租車位收費,時租車位收費維持不變。陳博士表示,調整後的停車場收費平均仍然略低於同類機構使用率較高的停車場。
現時使用月租停車位的以下各項折扣優惠,委員通過二○一○年將繼續適用:
(1) 按分區管理層決定推行的「浮動車位制」,為租用者提供八五折的優惠,目的是透過共用可供出租的停車位而使停車位物盡其用;
(2) 為於下午六時至翌晨八時的部分時間租用者,提供六折的優惠;以及
(3) 為公共屋h/屋苑居住或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半價優惠。
在今日的會議上,委員會亦通過推出新設的「24小時泊」,以吸引駕車人士在晚間減低收費時段或日泊所規定的時間以外使用停車位。委員同意「24小時泊」可提高停車場的使用率。
「24小時泊」的收費水平分兩種:A區和B區80元,C區和D區60元。物業管理總經理會視乎區內停車位的需求,決定是否在個別停車場推行「24小時泊」計劃。
房委會自二○○五年起向商戶提供的大量購買泊車代用券優惠,委員通過二○一○年亦會繼續推行,即凡購買50張或其倍數的泊車代用券,可獲八折優惠。
房委會現時擁有109個停車場約26,500個停車位,當中位於個別屋h/屋苑約2,600個(即10%)停車位,以時租方式供公眾使用。
完
2009年11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