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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支援」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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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支援」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謝剛才十三位議員就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支援和提供的服務,提出了許多寶貴、實質和有建設性的意見。我現在就社會康復服務、促進殘疾人士就業及精神健康公眾教育這三個範疇,作一個稍為詳盡的回應。

精神健康社會康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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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想講是精神健康社會康復服務方面,我們的目標是透過提供適切的社會康復服務和支援,讓精神病康復者得以重新融入社會,開展新生。為了貫徹這個政策目標,社會福利署(社署)透過非政府機構為精神病康復者及其家屬提供一系列的社區支援,以持續協助精神病康復者重新融入社群。在二○○八至○九年,我們投放於社區康復服務,包括精神病康復者住宿照顧服務、社區支援服務、日間訓練及職業康復服務的總額超過8億元。未來,我們會繼續加強有關服務,務求切合市民大眾對精神健康社會康復服務的需求。

日間訓練及職業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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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間訓練及職業康復服務方面,社署設有精神病康復者訓練及活動中心、庇護工場、輔助就業服務中心、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等,協助改善精神病康復者適應社區生活的能力,提升他們的社交技巧和職業技能。行政長官於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已經承諾繼續增加這些服務的名額,以應付需求。

  我們亦十分重視殘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復者的在職培訓,以協助他們適應工作環境,掌握公開就業的技能。社署轄下的「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及「陽光路上」培訓計劃,透過積極主動的培訓,加強殘疾人士的就業能力,並鼓勵僱主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機會。現時,共有14間非政府機構提供432個「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名額。「陽光路上」培訓計劃則有15間非政府機構提供311個在職培訓名額。

資助宿位/加強監管自負盈虧院舍的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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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一些未能獨立生活及無法由家人給予充分照顧的精神病康復者,社署為他們提供一系列的住宿照顧服務。其中,中途宿舍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過渡性社區康復服務,讓他們為重新融入社會作好準備;輔助宿舍則為有能力過半獨立生活的精神病康復者提供小組為本的家庭式住宿服務;而長期護理院則為已出院的長期精神病患者提供長期住宿照顧和深入生活輔助服務。而一些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院舍,亦可為較有能力過獨立生活的精神病康復者,提供另類住宿選擇。現時,中途宿舍、輔助宿舍及長期護理院共提供2 999個住宿名額。

  為應付住宿服務的殷切需求,政府會採取三管齊下的措施,以增加宿位的整體供應。首先,我們會立法規管殘疾人士院舍,並推出相應的配套措施,一方面保証院舍質素,另一方面有助市場發展不同類型和營運方式的院舍,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選擇;另外,我們會支持非政府機構發展自負盈虧院舍;同時,社署會繼續積極物色合適的地方和爭取資源,穩健地增加資助院舍的服務名額。

  就潘佩璆議員對院舍質素提出的關注,政府已計劃在二○○九至一○立法年度向本會提交《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以推行發牌制度,規管院舍的質素,並會推出「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及其他配套措施,鼓勵私營院舍的營辦者提高服務質素,協助市場發展不同類型的院舍,增加受資助宿位的供應。社署現階段正就買位先導計劃聽取業界、持份者及殘疾人士家長的意見,以便訂定計劃的具體方案。

  在未來三年,我們將繼續增加為精神病患者提供的資助宿位,並會協助非政府機構發展自負盈虧的院舍。

為精神病康復者及其照顧者提供的社區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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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協助精神病康復者重新融入社會及紓緩其家人或照顧者所面對的壓力,我經常說除了病患者外,家人和照顧者同樣重要,我們要支援他們。我們近年引入多項社區持續照顧和支援服務。其中「日間社區康復服務 」由職業治療師提供自我照顧、家居管理、基本社區生活技巧等等的訓練,協助精神病康復者解決在社區日常生活上遇到的適應問題。我們亦設有 「社區精神健康連網」,為精神病康復者及其照顧者提供輔導、教育活動、外展探訪、地區網絡等服務。而「社區精神健康照顧服務」,則透過外展探訪及各項支援服務,為剛離院的精神病康復者或中途宿舍院友提供持續支援。

支援自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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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政府一直大力支持及推動精神病康復者自助組織的發展,目的是發揮自助和互助精神,鼓勵服務使用者與其家人或照顧者積極參與制訂政策和服務,確保所規劃的服務切合服務使用者的特別需要。

  政府自二○○一年起,透過社署的「殘疾人士自助組織資助計劃」,撥款資助殘疾人士自助組織的運作及發展。現時,政府合共提供1,600多萬元予57個自助組織,當中包括精神病康復者組織,以資助於二○○八年四月一日至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人力及服務計劃開支,並於二○○八年進一步為50個自助組織及7個家長組織提供260多萬元的資助,以加強為照顧者提供支援服務及改善設施。此外,我們邀請自助組織的代表積極參與康復政策和服務的發展,亦是慣常的做法。

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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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分同意潘佩璆議員的建議,在社區增設精神健康中心,為精神病康復者提供綜合服務。事實上,提供以地區為本的一站式綜合服務,正是政府發展社區支援服務的整體方向。正如我在動議辯論開始時提及,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已勾劃出這類服務的未來發展藍圖。我們將在下一個財政年度,我強調,王國興議員提點我們何時會做呢?下個財政年度一定會做,我們重整社署現時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在全港十八區成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將地區為本的綜合服務模式推展至全港各區。

  我們更會透過設立綜合社區中心及加強人手,一方面配合醫管局的個案管理計劃的推行策略,在各區加強為嚴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支援;另一方面,讓非政府機構能靈活運用資源及調動人手,提升服務效益,令更多精神受困擾的人士、精神病康復者及其家屬獲得所需的支援及協助。

聘請及培訓社工以提供全面的康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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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議員就精神科醫務社工的人手及培訓表示關注。事實上,政府近年已不斷投放資源增加精神科醫務社工人手,由二○○五至○六年度的166名增加至二○○八至○九年度的197名。社署將於二○○九至一○年度再增設10個醫務社工職位,當中包括精神科醫務社工。行政長官於今年的《施政報告》中亦已承諾增加精神科醫務社工的職位,以配合醫管局精神健康服務的新措施。此外,為確保精神科醫務社工了解各種精神病的病理及治療方法,社署會定期為他們提供一系列的在職訓練課程,提升他們的專業技巧及協助他們掌握專業上最新的資訊和發展。

鼓勵公私營機構聘請殘疾人士及提供稅務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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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方面,政府的政策目標很清楚,就是強化殘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復者的能力,讓他們發展才幹和潛能,並確保他們擁有平等的機會,在公開就業市場中找到具生產力和有酬勞的工作。為此,政府為殘疾人士提供一系列的職業康復服務和就業服務,並推展多項措施,促進就業機會。

  政府作為本港最大的僱主,一直以來均歡迎殘疾人士申請公務員或非公務員職位,並致力安排殘疾人士在政府內擔任合適職位。殘疾應徵者如符合申請職位的入職要求,無須經過篩選,便會被邀請參加面試。如果適合聘用,殘疾應徵者會獲得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殘疾僱員佔整體公務員的人數一直維持在2%以上。我們會繼續加強各政府部門對聘用殘疾人士政策的認識,以及鼓勵同事建立與殘疾僱員融洽共處的文化。

  此外,我們亦要求各政策局及部門鼓勵其政策範圍內的資助機構和法定團體,推行措施進一步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有關的措施包括:制訂僱用殘疾人士的非強制性就業指標;參考公務員隊伍的經驗,以制訂有關僱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和程序;優先採購殘疾人士復康機構提供的產品及服務;以及公布僱用殘疾人士的統計數字和安排等。為檢視各政府資助機構和法定團體聘用殘疾人士的現況及進展,我們分別在二○○四年、二○○六年及二○○七年年底進行了三次跟進調查,新一輪的跟進調查亦已剛剛展開。

  要推動殘疾人士就業,除政府的努力外,實有賴社會各界,當然包括商界、社福界,以及地區的支持。在向各界宣傳推廣方面,勞工及福利局和康復諮詢委員會已把「促進殘疾人士就業」定為公眾教育的宣傳重點,並推展一系列新措施向不同界別推介殘疾人士的工作能力,和各政府部門與康復機構提供的殘疾人士就業支援服務,致力促進商界、地區、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的多方協作伙伴關係,攜手推動僱用殘疾人士,支持殘疾人士自力更生,全面融入社會。

  這些措施均普遍得到社會福利機構、區議會和商界的正面回應,例如有更多社會福利機構,如東華三院、仁濟醫院、博愛醫院、仁愛堂及保良局,已響應制訂僱用殘疾人士的非強制性指標和有關的政策和程序。不少區議會亦籌辦推廣聘用殘疾人士的活動。去年和今年舉行的「國際復康日」亦以促進殘疾人士就業為主題,並與十八區區議會合作,嘉許十八區聘用殘疾人士的關愛僱主,當中包括商業機構、非牟利機構及社會企業的僱主。一些商業機構已即時透過有關政府部門和復康機構協助聘用殘疾人士,以及更廣泛地購買殘疾人士製造的產品和使用其服務。可見有關工作已漸漸收到效用。

  就提供稅務優惠以鼓勵僱主聘請殘疾人士的建議,根據《稅務條例》的現行條文,在計算僱主的應評稅利潤時,僱用員工,包括健全人士或殘疾人士的所有相關開支都可以扣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認為,就僱用殘疾人士提供稅務優惠有違基本稅務原則;在香港的低稅率環境下所帶來的稅額減免亦不會太多。

  向僱主提供誘因方面,勞工處已推行「就業展才能計劃」,鼓勵僱主聘用殘疾人士。參與計劃的僱主每聘用一名殘疾僱員,便會獲得每月上限達4,000元的工資補助,而津貼期亦由三個月延長至最多六個月。

精神健康的公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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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精神健康的公眾教育方面,我們明白到精神健康的公眾教育,對精神病患者得以在社會康復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多年來不斷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加強社區人士對精神健康的認識和正確了解,鼓勵市民大眾接納精神病康復者,協助他們融入社區。

  醫管局恆常地透過其精神科服務推廣精神健康,例如透過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服務、兒童及青少年精神健康社區支援計劃和「思覺失調」服務計劃等,為未成年人士及其家長等灌輸精神健康知識。衛生署亦已把精神健康納入整體公共衛生教育計劃。社署亦透過社區精神健康連網推行社區精神健康教育活動。學校教育方面,教育局也在中、小學課程中,加入生命教育和相關的研習議題,並與其他政府部門和非政府機構合作,在中、小學舉辦有關的教育活動。

  勞工及福利局自一九九五年起每年均與各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非政府機構和傳媒合作,舉辦「精神健康月」,推行全港性和分區的宣傳活動,提高普羅市民對精神健康的認識、促使他們接納精神病患者,以及鼓勵精神病康復者融入社會。今年更以「鄰里互助展關愛,康復路上少障礙」為題,透過宣傳活動,建立以鄰里和家庭為核心的支援網絡,協助精神病康復者重新融入社會,減少社會對精神病康復者的標籤和誤解。

  此外,康復諮詢委員會亦積極在地區層面鼓勵公眾接納精神病康復者和推廣支持精神病康復者共融的訊息。該委員會已與十八區區議會建立協作關係,舉辦有關宣傳活動,並且資助地區內各社區團體舉辦以「精神健康」和「為殘疾人士締造共融和無障礙的社會」為題的各類公眾教育活動,促進社區共融。

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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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先生,我們會繼續積極推廣精神健康,不時檢視服務需求,因應社會情況及服務需要的轉變,對服務作出適當的調整和改善,並積極在政策及服務的層面配合食物及衛生局和醫管局的措施,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全面、與時並進的服務和支援。

  主席,我謹此陳辭,多謝。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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