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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大廈管理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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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於政府持續致力推動舊住宅大廈的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加上新住宅大廈的數目穩步增長,本港對於專業大廈管理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透過再培訓課程或其他方法向個別人士提供協助,讓他們獲得大廈管理的專業知識;若有,過去五年每年獲得此方面協助的人數為何,以及是否知悉他們完成課程後成功受聘於大廈管理行業的比率?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推動優質大廈管理,透過完善的法律架構和提供支援服務,協助業主妥善履行管理大廈的責任。各區民政事務處的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會就一般大廈管理事宜,為業主提供意見及支援。此外,民政事務總署每年會舉辦約390項教育和宣傳活動,向業主推廣良好和有效的大廈管理方式。

  僱員再培訓局提供關於一般技術層面的物業管理課程。現時,相關的課程包括「標準保安及物業管理證書課程」、「高級保安及物業管理證書課程」、「會所及康樂助理證書課程」、「會所及康娛管理文憑課程」、「物業設施管理證書課程」及「物業管理督導證書課程」,入讀資格由小六至中五程度不等。上述首兩項課程由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今,入讀人次約為96,000,學員平均就業率為82%。其餘4項課程為新開發課程,自二零零八年底推出至今,課程入讀人次約為1,700。由於課程內部分班別的就業跟進期仍未完結,故暫時未有就業數字。

  此外,香港理工大學的建築及房地產學系也有開辦和大廈管理相關的大學學位課程。有關數據載於附件。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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