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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辯論加強就業支援、創造就業機會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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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本星期三(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加強就業支援、創造就業機會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由黃國健議員提出,內容為:「香港自回歸以來,本地生產總值有超過40%的增長,然而貧窮人口持續增加至百多萬,按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發表的報告,本港貧富懸殊更居全球首位,歸根究柢,是因為人力資源供應和就業職位不配合,政府應投放更多資源以擴展各項就業服務、持續進修和培訓,並創造就業職位,以協助基層市民就業,從而紓緩貧富懸殊;就此,本會促請政府採取下列措施:

  (一)推動六項產業的同時,必須針對勞動密集型的行業,例如環保回收業,提供各項優惠措施,以鼓勵和輔助該等行業發展;

  (二)提供持續進修的途徑,讓青少年、新來港人士等裝備自己,以擔當六項產業中的中層或輔助專業職位;

  (三)提供全港性交通津貼計劃,資助低收入員工跨區工作的成本,讓他們有更多工作的選擇;

  (四)為失業人士提供再就業支援津貼及就業輔導等;

  (五)設立創業基金,為失業人士提供資金創業,邀請專業人士提供創業和營運的支援;

  (六)推動本土文化經濟,為從事藝術、文化表演活動人士發放執照,放寬街頭藝文活動的規限;及

  (七)研究在特定區域或時段內,容許規範化的擺賣,提供小本經營的機會。」
  
  黃成智議員、張宇人議員、梁耀忠議員、何秀蘭議員、李鳳英議員、梁美芬議員、梁國雄議員、李卓人議員及余若薇議員將分別就黃國健議員的議案動議修正案。

  議員亦會辯論一項有關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支援的議案。該項議案將由潘佩璆議員提出,內容為:「鑑於本港接受精神科診治的人士數目與日俱增,而近年涉及嚴重精神病患者的事故及慘劇有增加的趨勢,反映現行為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提供的服務有不足之處,必須改進;本會促請政府︰

  (一)制訂全面及長遠的精神健康政策,為精神病的預防、早期偵測、治療、康復、長期照料及公眾教育定出清晰方向;

  (二)增撥資源,用以培訓、聘請精神科醫護與復康專業及輔助人員,包括醫生、社工、護士、職業治療師、臨床心理學家、及物理治療師等,為患者及康復者提供全面的服務;

  (三)為公營機構精神科服務清楚定位,使資源有效運用於治療病情較嚴重的精神病患者、為基層市民提供適切的治療及為社會培訓各級醫護人員,並理順各聯網間資源及設施分配的問題,增強服務效益;

  (四)暫停削減精神科病床數目,並重新開設夜診服務,為需要日間工作的精神病康復者提供適切的服務;

  (五)加強家庭醫學醫護人員有關精神科專業知識的培訓,並增加家庭醫學與精神科服務的協作,使家庭醫生能及早診治各種類精神病,並將嚴重精神病患者及時轉介精神科跟進;

  (六)增加投放於精神科藥物及非藥物治療的資源,使精神病患者能得到最切合病情的治療;

  (七)進一步發展切合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需要的社區醫療及復康服務,強化兩類服務的協作關係,並整合現有服務,以加強對精神病康復者及其家庭的支援;

  (八)引入長期的個案經理模式,緊密跟進個案,使病人在不同的康復階段都能得到適切的服務與支援;

  (九)在社區增設精神健康中心,為有精神病患的市民及精神病康復者提供綜合服務;

  (十)增加資助宿位,以供有需要的離院精神病患者入住,並加強監管自負盈虧院舍的質素;

  (十一) 鼓勵公私營機構聘請殘疾人士,包括精神病康復者,並透過稅務優惠等措施鼓勵私營機構參與;及

  (十二)積極推動有關精神健康的公眾教育與義務工作,消除社會對精神病患者及康復者的歧視,使精神病患者更主動地接受治療,康復者能更順利地重新融入社會。」

  黃成智議員、李國麟議員及梁家騮議員將分別就潘佩璆議員的議案動議修正案。

  此外,余若薇議員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一項決議案,議決就二○○九年十一月四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二○○九年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修訂附表)令》的修訂期限,延展至二○一○年一月六日的會議。

  在會議上,議員又會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十九項質詢,其中六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利用「立法會資訊傳真服務」(電話號碼:2869 9568)或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語音廣播」系統,即場收聽會議。



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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