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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廢物回收和循環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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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按政府二○○八年數據,收集每公噸垃圾成本是186元,而該年垃圾總收集量為1 888 406公噸。同時,世界上不少城市如台北和悉尼等都已設立資源回收隊伍以增加廢物回收量,從而達致減少廢物的效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在香港設立資源回收隊伍的可行性;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有否評估設立資源回收隊伍所涉及的人手編制和財政開支;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廢物回收和循環再造主要通過政府提供配套設施,包括放置和派發合共約34 000個三色分類回收桶,以及市場活動而推動。食物環境壎芵p等政府部門透過擺放在公眾地方、行人路旁、垃圾站、文康設施、郊野公園及個別學校等地方的回收桶,方便市民參與廢物回收的工作。而活躍於香港的廢物回收商大約有300多間,僱用約數千名員工,主要從事廢紙、廢金屬及塑膠廢料的回收業務。香港的回收率相比其他亞洲大城市並不遜色。二○○八年,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回收率約為48%,在接近的定義下,台北和悉尼的回收率分別為44%(二○○九年七月數字)和42%(二○○六-○七數字)。

  現時香港在廢物回收方面透過政府配套設施及市場運作取得一定進展,政府會繼續透過種種措施,扶助本地回收業和循環再造業的發展,為回收物料和再造產品開拓出路,從而提升回收率。為此,當局正積極推展《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二○○五-二○一四)》中各項措施,當中包括:
 
* 推廣「廢物源頭分類計劃」,鼓勵市民在源頭把廢物分類,提升回收量,使更多廢物得以循環再造,同時有助為循環再造業提供穩定可靠的來源物料。截至二○○九年十月底,已有超過1 250個屋苑參加這項計劃,涵蓋約67%的人口。我們會繼續招攬更多屋苑參加計劃,目標是在二○一○年年底前將計劃推廣至全港80%的人口。

* 執行早前生效的《建築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規例》,確保所有新建住用建築物及綜合用途建築物的住用部份須在每一樓層設置垃圾及物料回收室,提供足夠地方擺放回收設施,配合廢物源頭分類的實施。

* 繼續物色合適的短期租約土地,供回收商投標租用。目前這類土地已有39幅,佔地約7公頃。

* 繼續發展位於屯門第38區的環保園,以可負擔的租金提供長期土地專供循環再造及環保工業使用,以鼓勵業界投放資金,發展先進及增值的循環再造技術。環保園第一期的六幅土地已經全部租出,作回收廢木料、廢食油、電腦設備、廢塑膠、廢金屬及酸性電池之用。

* 推動政府部門實施環保採購政策,當中包括在採購某些產品的程序中盡量採用循環再造或含循環再造物料的產品,從而擴大這些產品的市場,藉以帶動回收和循環再造業的發展。

* 透過創新及科技基金、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以及各種中小企業的扶助基金鼓勵研究和發展回收技術,提升本地回收再造業的水平。

* 透過立法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鼓勵廢物回收和循環再造。



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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